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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1日07:09|来源:中国航空报|字号:
发端于航空工业的我国导弹工业
航天工业最大的主体是导弹工业,在我国国防建设中居于重要位置。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经过50多年的发展,取得重大成就,成为我国战略威慑与我军战役打击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
我国导弹工业的发端,始于航空工业。一直到上世纪60年代中期,导弹工业基本属于航空工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且在这一期间,得到了迅速发展,取得一系列重大成就。其后,又经历了十多年的从航空工业分出,再整合进航空工业,而后又再次分离的过程。导弹工业之所以与航空工业产生这种复杂关系,根本原因是缘于我国的国情,以及航空工业和航天工业之间的紧密关系。
在西方发达国家,早年导弹研发生产基本都是从航空工业开始的,至今绝大多数国家的导弹工业仍为航空工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被统称为航宇工业(AEROSPACE INDUSTRY)。
一、 我国导弹事业的发端
早在建国初期,党中央就决定大力发展航空工业。1951年4月1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和中央军委颁布了《关于航空工业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国家重工业部设立第四局,即航空工业局,下大的决心来发展航空工业。为此决定拿出60亿斤小米,在3~5年内建设航空工业。当时确定“军工的重点是航空工业”和“优先发展航空工业”的国防工业发展方针。在第一个国民经济五年建设计划确定的154项(重点项目几经调整,最后确定的是154项,但《人民日报》此前发表的是156项,此说法一直沿用下来)重点项目中,航空工业就占了13项,其中包括建立4个飞机、发动机制造厂,4个飞机、发动机修理厂,5个机载设备厂,总投资占军工的30%多。
按《决定》要求,国家于当年4月即成立航空工业管理委员会,统筹领导飞机、火箭和导弹的发展,主任为聂荣臻,副主任为黄克诚(解放军副总参谋长)、赵尔陆(重工业部长)。航空工业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明确:“所谓航空工业,主要是指飞机、火箭和导弹的生产。”
(责编: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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