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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1日07:33|来源:海外网|字号:
海外网12月11日电 据中评社香港12月10日报道,日本的“新保密法”已悄无声息地于11月26日在众议院获得通过并生效。但这一动作不仅遭到民主党等在野党的强烈反对,同时也受到了日本民众的强烈抗议。那么,这个新的《特定秘密保护法案》到底规定了什么内容,使得日本国内在野党以及民众都大呼不满呢?
据资料显示,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力推的《特定秘密保护法案》将防卫、外交、反间谍和反恐四个领域特别需要保密的情报指定为“特定秘密”,并在附表中列举了武器、弹药和飞机数量与性能等“特定秘密”内容。除暗号等7项重要内容外,保密期限不得超过60年。国家公务员泄密将被处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合谋者和教唆者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
表面上看,这个法案似乎是对日本国家公务员行为上的一种更严格的规制,但若和日本和平宪法比较起来,则会发现,“新保密法”与宪法中的很多规定都站在对立层面。例如,日本和平宪法第21条规定“保障集会、结社、言论、出版及其他一切表现的自由”,“不得进行检查,并不得侵犯通信的秘密”。“新保密法”则明显地违背了宪法赋予日本公民的知情权、隐私权乃至人身自由权。
而且,我们认为,“新保密法”不仅单单限制了日本民众的一些基本权利,也同时是一种“安倍式集权”的表示。日本共同社7日就刊文称,日本政府决定把监督秘密指定是否妥当的“情报保全监察室”设立在内阁府,但其成员均为“侧近”官僚,很难称之为能从独立公正立场进行检验的机构。
再者,日本政府之前就通过了《国家安全保障会议法案》,随后又立即推出了与之相配合的《特定秘密保护法案》,这其实已经清楚地显示了安倍企图将权力高度垄断在手的野心。北京的外交学院日本研究中心副主任周永生就认为,这两个法案结合将导致以安倍为核心的政府行政权力过分扩大和泛滥,使日本走向更加集权的体制。
(责编:张婷)
安倍,右翼,和平宪法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