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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6日11:20|来源:海外网|字号:
刚才主持人介绍说我是“大V”,声明一下,我不是啊,“大V”现在是骂人的话。记得去年年底,也是在这里,回顾2012展望2013,我的心里充满了迷茫和不确定,甚至有一点悲观,既为自己,也为真正的法律人。那时发言也发过牢骚,觉得有点压抑。但此时,我对2014年是充满期待的。
2013年年中的时候,我和好友王文,他原来是环球时报评论版的,也是去年这场讨论的主持人,今天他没来,我们几个人准备写一本《2049年的中国》,我负责写2049年的法治,因为觉得2049年我国可以实现中等发达国家的目标了,那时可能已经实现法治了。而在2013年确实发生了很多值得一提的变化,这也是我对未来有谨慎乐观的原因。这里说几个问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废除劳教制度,这是一个迟来的好消息。有人说这因为唐慧案件,我并不这么认为,但唐慧案确实凸显了劳教制度的困局。她为了把几个被告人判死刑,去上访,扰乱国家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办公秩序,按照规定应当劳教,但劳教是不经过法院的审判就剥夺人身自由,一直以来饱受诟病,所以后来出于人道考虑给放了,于是问题产生了,那几个被判死刑的被告家属以后去上访,是否也可以不受法律制裁?
劳教制度废除后,由什么来填补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罚之间的空档?对于那些不够刑罚处罚而又比拘留适用的违法程度严重的行为,是否应该制定矫治行为法来规制?这将是2014年要面临的新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打击网络谣言。我之前作为辟谣联盟的发起人,曾经跟网络谣言奋战一年多,自带干粮,现在终于等到正规军来了。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很及时,对于诽谤、寻衅滋事扩大了解释,把传统的公共空间扩展到网络。因为网络已经完全具备了物理公共空间的很多特征,而且其影响的范围更广,散布谣言的危害性更大。你去贴一张造谣的大字报可能会被处罚,而散布网络大字报却不受处罚,这说不过去,网络不应该成为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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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婷、邹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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