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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7日10:08|来源:中国青年报|字号:
郭德纲与北京电视台方面的过节儿以“私人恩怨”的形式呈现出来,但决非止于“私人恩怨”,而是攸关是非公道。在别墅违建事件中,郭德纲圈占小区绿地搞违法建设,北京电视台记者前去采访遭郭的弟子殴打。王晓东去世后,郭德纲在微博上一副幸灾乐祸的神情,充分暴露了其“德不配位”的问题。这里不仅有公德问题,也有“私德”问题,而“私德”绝非仅为私事,很多时候照样关乎公共利益。在道德判断上,公众并不需要司法裁决。
郭德纲不仅是公众人物,而且是演艺人士。作为公众人物,声名狼藉总是不大适宜的。而相声作为演艺形式涉及审美,让一名丑闻层出的人来塑造“美”或参与美的塑造,总是让人觉得相当别扭。比如蔡京、汪精卫的诗和字写得好,有人会花大价钱买来珍藏,但谁也不敢把它们挂在家里显眼处,更不要说中堂位置。有关方面呼吁“联合抵制”,情同此理,合情合理。
有人反对“封杀”郭德纲,似乎郭德纲天然就有继续在电视上为人民服务的权利,这种权利主张似是而非。郭德纲的相声水平差强人意,能够逗人一乐,本身不是坏事。但权利从来不是绝对的,有权利就有义务和责任,如果郭德纲有为人民服务的权利,他是不是也该收束一下自己的行为、留心涵养自己的人品?人品很差,却能够在中国的演艺舞台上吃得开,其于世道人心决非什么好事。
如果我们承认郭德纲享有自己的某些权利,相应的,电视台和相关协会也应当享有自己的权利。电视行业抵制缺德艺人,不仅是他们的权力,也可以说是一种社会责任。封杀的权力不是无限的,但封杀缺德艺人,这种权力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此为笔者的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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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婷)
郭德纲 私人恩怨 北京电视台 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