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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5 06:44:00|来源:海外网|字号:
7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10项举措,为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对症下药,其中有好几条涉及企业融资成本过高的问题。这是针对我国今年上半年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的一个重要举措。
今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取得7.4%的同比增速。尽管未能达到7.5%的目标,但第二季度略高于第一季度,表明经济形势确实在好转,中央推行的微刺激政策达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在一些微观经济领域,仍然存在不能忽视的问题,其中主要的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在我国的货币政策仍然坚持稳健方向,不以货币放水来刺激经济增长的背景下,央行推行了定向降准措施来给中小微企业实行“喷灌”、“滴灌”,但并未取得较好的效果。
按照定向降准的要求,央行在上半年内两次降低了县域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等基层小型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使这些与基层中小微企业存在地缘优势的金融机构获得了较为宽松的信贷头寸。但是,这些小型金融机构放出的贷款,其利率普遍很高,一些贷期仅有6个月的短期融资券,其利率都要在15%左右。这对于本身利润微薄的中小微企业来说,其融资成本的压力可想而知。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这与地方小银行自身存在的经营劣势有直接关系。我国的工农中建等大型国有银行,经过多年的经营,其市场触角早已深入到了基层,它们在吸收存款上相比地方小银行,有着更灵活的手段和优势。地方小银行要在这方面与其展开竞争,除了提高存款利率以对储户增加一点吸引力以外,不可能再有其他途径。但这样一来,地方小银行放出的贷款,其利率自然需要相应提高,融资成本高的问题也由此而产生。
其实,对于银行来说,无论是国有大行还是地方小银行,以民营企业为主的中小微企业从来不是理想的信贷投放对象。中小微企业的经营能力薄弱,向它们投放信贷,其风险远远高于向大型国有企业放贷。最近各地出现不少民营企业的信贷到期兑付危机,就现实地说明了这个问题。显然,要求地方小银行来负责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并不是一条理想的途径。如果中小微企业的资金融通渠道只有这样一条,它们就只能承受融资成本高的压力,从而难以走出经营困难的圈子。
因此,要有效地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需要国有大银行出更多的力。我国的国有大银行长期以来作为国家的宏观调控工具,其信贷保证了国家投资的大项目的顺利推进,也保证了国有企业的做大做强,这些银行自身也获得了丰厚的回报。但相比之下,它们对支持中小微企业却态度冷淡,其遍布于基层的经营网点吸收的民间资金大多进入了国有大银行的信贷盘子,反而在客观上减少了民间资金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批评一些大银行只做大生意,“对成长期的中小企业不肯给一点阳光雨露”。这个批评一针见血,指出了国有大银行在信贷投放上偏重于大项目而忽视对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要害所在。我国的国有大银行由国家投资,仅从这一点来说,它们也承担着为国家宏观调控方针服务的使命,当国家要求向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时候,国有大银行不应该置身事外。只有国有大银行参与到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中去,并且利用其市场优势地位控制好贷款利率,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才可能降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宏观调控政策也才能落到实处。
(周俊生,财经评论员,海外网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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