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3 09:40:00|来源:海外网|字号:
摘要:面对受害的女生,无论是公权还是公信,都没有权力指责她们自我保护能力差,搞得跟活该受害似的。 |
夏日的暑气尚未消散,针对年轻女性的恶性案件频发,引起舆论轩然大波。据媒体不完全统计,近期已发生四起女大学生受害案,其中4人遇害身亡,1人遭囚禁性虐。同时,多地近日上报多宗女孩失踪案件,失踪女孩前途未卜。
舆论不可“贴标签”
短时间内发生多次类似事件,这不得不引起舆论的重视。但也不可避免地有所跑偏。
《京华时报》认为将这样的一些案件并置在一起,“可以提醒人们、尤其是女性,不要因为贪便宜而搭黑车,不要单身走小路。”但作者也注意到:“人们从各种案件中将这三起集成在一起,完全是因为它们的主题词是‘女大学生’…… 相关的新闻报道更是迅速地将追问与反思的触角伸向受害人群体本身:女大学生,你们为什么这么天真、轻率、不懂防范?”
作者认为,这未免有给受害者“贴标签”之嫌:“不要轻易为‘女大学生’群体下断语、挂标签。既不要因为她们中有人被包养,就推断‘堕落’,也不要因为有人遇害,就归咎于‘单纯、不懂防范’,从此教导她们步步为营,‘不和陌生人讲话’。”而差不多同一天,《新京报》刊登一篇大学生投稿,直接指责这类“贴标签”是“二次伤害”。
《南方都市报》的来论也指出,“我们希望社会不要总是戴着个人防护能力差的有色眼镜,媒体不要过分渲染她们的大学生身份”。
案件频发,安全教育该反思
南都的来论除了也提出不要贴标签外,更呼吁:“作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是否该思考如何提高女孩自身安全防范能力与增强政府及其社会保护公民出行安全能力的‘同频共振’。”
希望加强安全建设,尽管不是空谈但可能是老生常谈。这次,多数论者把焦点对准安全教育。
不可否认,年轻女性频繁受害与安全意识不无关系,但是完全归咎于本人显然有欠考虑。《钱江晚报》评论员刘雪松说:“面对受害的女生,无论是公权还是公信,都没有权力指责她们自我保护能力差,搞得跟活该受害似的。”
因此,被批评的只能是教育。如《广州日报》称:“从小学到大学,学校将绝大部分精力都花在文化课上,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却关注甚少。即便有的女生想要了解这方面的知识,也很难找到科学合理的教材及示范。”
《大河报》评论员黄普磊也认为这与基本教育有关:“为了让孩子能够考一个好点的大学,父母几乎替孩子包办一切……对这些孩子而言,他们的生理年龄虽然是21岁、22岁,但社会年龄则小得多。……在她们的眼中,只有阳光和正能量,面对随时都可能发生的危险她们却缺乏警惕,更缺乏处理危险的经验。”
要说我国教育体系中完全没有安全教育,好像也不是那么回事。于是黄普磊进一步指出,安全教育失之简单:“我们的防范教育也有简单化和极端化倾向。比如我们在平时教育孩子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而在世界问候日的时候,又会呼吁大家问候陌生人,拥抱陌生人,这个分寸在哪儿?能够把握的度在哪儿?我们没有教给孩子们。”
制度之外,“安全贴士”不可或缺
针对年轻女性地暴力侵害多发,警方和各种机构媒体纷纷推出各种“女性安全贴士”等安全注意事项。然而,这在某些人看来“不正义或不可行”。
8月31日,《新京报》刊登吕频的专栏文章,总结这些“女性安全贴士”是“一不要自由,二不要独立,三不要让性魅力外露”。她说:“于是很多女性不领情了,因为她们无法接受以保护名义下的限制作为安全代价。毕竟人人都应享有免于恐惧的自由;再者,这些规则只是想当然,没有犯罪学的实证依据……”
这篇文章甚至指责这些“安全贴士”是“父爱主义”:“父爱主义设置一种恩威并施、予取予求的单方交易:服从权力和接受控制,才有资格婉转恳请垂怜,否则就得受惩罚。从诸多‘安全贴士’里看不到关怀和体察,却隐约带入不负责任的父亲角色:不讨论如何为女性创造安全空间的问题。”
这种看上去有些偏激的看法很快遭到了反驳。9月2日,仍然是《新京报》,刊出了另一位专栏作家刘远举的文章《“女性安全贴士”绝非犬儒认知》。刘远举认为,谴责父爱主义地价值观并非错误,但“安全贴士”是更基于现实的考量,因为制度不能预防地风险永远存在:“的确,安全贴士是一种妥协,但那不是承认现状……实际上,人类社会一直在努力建构这个(女性安全的)空间。但是,人性充满了不确定,哪怕冒着杀头的风险,也仍有人会犯下此类罪错。”
所以刘远举毫不怀疑“安全贴士”的必要性:“并不是说不去讨论提高社会治安的问题,但是,与此同时,女孩深夜去荒郊野外,或者外出远行,在有必要的场合,着装保守一点、稍微注意一点安全就可以极大地提高自身的安全,那为什么不去做呢?”(文/邱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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