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1 14:52:08|来源:中国经济网|字号:
近期,北京APEC会议、G20集团领导人峰会、第九届东亚峰会、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等一系列国际会议密集召开。中国领导人亲自与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就促进世界经济增长、推动区域合作、完善全球经济治理等阐述主张,引发国际舆论高度关注。与以往不同的是,中国在这些会议上不仅广泛宣示自身内外政策,还积极发出中国倡议、提出中国方案,体现出自身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更加主动自信地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良好形象。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国际经济事务中更多以接受既有规则为主。随着全球经济格局调整和自身经济实力提升,中国更加主动地发出自己的声音,既是深化对外开放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世界经济和谐发展的客观需要,有助于打破少数国家对全球经济法律规则的“垄断”,使规则向更为合理均衡的方向发展。
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中国主动履行世贸组织成员国义务,在减免关税、开放市场、完善法律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多哈回合谈判陷入僵局后,中国积极寻求区域合作法制的完善。中国牵头推动世界上最大的贸易协定之一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谈判,顺利结束了第四轮谈判,有望在2015年前达成在亚太地区降低贸易壁垒的协定。
刚结束不久的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中国的努力推动下,决定启动亚太自由贸易区进程。会议批准亚太经合组织推动实现亚太自由贸易区路线图,标志着亚太自贸区进程正式启动,朝着实现亚太自贸区方向迈出了历史性一步。
中国政府提出的“一带一路”重要倡议,对促进全球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主席立足我国对外开放和区域发展新形势,放眼全球经济增长和发展,提出建设“一带一路”的重要倡议,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响应和支持。后续的落实和建设,应以区域经济一体化为手段,以经贸合作为主要形式,以共同规则为主要保障。具体路径为贸易合作、能源合作、基础建设、文化交流和政治互信与合作,并通过各种完善的法律协定来实现。随着亚投行、丝路基金等措施的筹划和设置,未来充满期待。
如果说中国对全球贸易领域的影响,主要通过区域性协定实现,那么国际投资法领域则有望在中国的推动下,实现一个全球性的多边投资协定。中国是世界上拥有双边投资条约数量第二多的国家。中国正与美国和欧盟分别展开双边投资协定的谈判,这两个谈判必然会对国际投资法的发展方向产生重要影响。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达国家,欧盟是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相互之间的投资条约谈判,体现的不仅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关经济利益的考虑,更是共同应对当前国际投资法所面临问题的正面回应。通过这两个协定的示范作用,将推动全球投资领域成功订立多边协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依法处理涉外经济社会事务,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中国更加积极主动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完善,促进更为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政治秩序,既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也为推动全球经济发展、维护世界和平提供了重要保障,必然会赢得更多的国际理解和支持。(单文华,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法学院院长兼丝绸之路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