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5 07:34:00|来源:《环球时报》|字号:
现在我们讲依法治国,核心问题是守法问题,尤其是政府是否守法、如何执法。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功能,正是监督政府执法。人大能否有效发挥对政府和公共权力执掌者执法过程的监督,这是很长时间以来我们都在面对的问题。
坦率地说,建国以来,依法治国这个问题始终没能得到很好地解决,这是我们必须正视的一个客观现实。在这种情况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否完善起来,其监督功能是否能够更好发挥,变得至关重要。
浙江省乐清市的“人民听证”制度在这方面做了很好的探索。既然权力在政府手上,那么人民就得有具体形式监督政府,这也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这方面,乐清给我们提供了非常好的样本和思路,那就是只有建立一套更完善更具体的机制和程序,才能更好地监督、规范政府行使权力的行为。
无论是讲依法治国还是讲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都要首先考虑它的稳定性。保证平稳的同时,才能不断推进改革。特别是在政治建设方面,我们尤须保持审慎态度,不能操之过急,不能采取过于激进的措施。仔细想想,我们现有的制度资源已经非常丰富,如果运转起来会很有效,浙江乐清“人民听证”的实践就是这样一个例子。
依法治国首先就是依宪治国,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是我国宪法的核心内容,如果真正能把宪法赋予人大的职权和固有功能发挥出来,对于促进我们的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是十分有效的方式,也就是惠而不费的方式。(韩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