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首页移动客户端评论资讯财经华人台湾香港城市历史社区视频云南新加坡德国荷兰滚动

海外网>>评论>> 正文

李世默:宪政主义是一套意识形态

2014-12-15 07:41:00|来源:人民网-环球时报|字号:

依法治国是一种治理模式,宪政从定义上来讲是一种意识形态。宪政这个概念来自进口而非中国,如果翻译精确一点的话应是宪政主义,而主义就是一种意识形态。作为治理模式,依法治国就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作为意识形态,宪政主义则是一套完整的价值观,具有处方性和规范性。

规范性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有的宪法是宪政主义的宪法,有的宪法不是宪政主义的宪法,有的宪法再完善、执行得再好也不是宪政主义。依法或依宪治国的国家不一定是宪政主义国家,不依宪治国的国家则可能是宪政主义国家。

举例来说,英国不是依宪治国,它根本没有宪法。英国是习俗治国,但它是一个宪政主义国家。宪政主义有独特的文化、政治、宗教背景,说穿了就是西方自由主义的宗教和文化背景,这和中国的历史不一样。中国的宪法不是宪政主义的宪法,中国的依法治国或依宪治国也不是宪政主义,这是一个现实。

另一个问题就是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后,有人开始讨论党大还是法大以及党和人民之间权力区分的问题,我觉得这是一个伪命题。在中国,党在宪法里,党的领导地位是宪法赋予的。宪法保护党的领导,党通过宪法执行它的领导,这是一体的,不能硬分开来。因此,党和宪法是一体的,党和人民也是一体的,这是质的关系,不是量的关系,是中国制度的根本。▲(作者是上海春秋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责编:邱天人)

分享到:

分享到唐人街BBS

宪政主义,依宪治国,依法治国,治理模式,党的领导

评论资讯台湾香港文史地方华商

新闻热图>

最新热点>

美中情局酷刑“设计师”身份曝光

娱乐炫图>

最新排行 >

史海钩沉>

图片精选>

视频>

论坛热点>

新闻推荐>

昆明“蟒蛇少年”与25条蛇同居10年(组图)

湖南男子持“青龙偃月刀”打砸超市

评论|资讯|台湾|香港|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滚动

新加坡|云南|吉林|红色|南粤|中原|书画|丝路|鲁东|创新|创投|成渝|赣鄱|钱江|食品|IP电视|华商|纸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