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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保密法严惩泄密 日媒忧虑发文严批

2014-12-15 08:08:00|来源:海外网|字号:

  大批民众在街头举行抗议。

  海外网12月15日电 据中评社香港(记者 黄蔚编译报道)正式通过一年后,在国内外重重质疑声中,日本《特定秘密保护法》于今年12月10日开始实施。针对这一极具争议的法律得以通过并正式实施,《日本时报》11日发表社论文章,严厉批评安倍政府罔顾民意、执意推行《特定秘密保护法》的作为,并认为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是因为独立第三方监督角色的缺失。该文章呼吁,日本民众需要在该法律的实施过程中不断加以监督和制衡,以求完善它或废除它。

  文章编译如下:

  高阶官员在不断重申,一年前通过、并于本月10日生效的《特定秘密保护法》,将不会威胁国民知情权。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去年强推该法案时曾遭遇巨大的民众反对声浪,日前他表示,这一法律旨在打击“恐怖主义分子和当间谍”,“对广大民众基本无影响”。

  首相的这一言论反映出安倍政府对公众的疑虑充耳不闻。这一法律规定,公务员和国防人员等泄露特定国家秘密将入狱至多10年;通过引诱公务人员等获得情报也将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特定秘密的人员将处以20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该法律是否违背了公众知情权,取决于日本政府将某项信息定位秘密的过程是否切当,以及,是否有监察机制以防范政府将不适合列入秘密的信息随意列入秘密的范畴。很显然,安倍政府主导的这项法律并没有符合上述标准,而造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则是因为独立第三方监督的缺失。

  该法律准许日本19个行政部门将敏感信息指定为国家机密的权力,这些敏感信息涉及外交、国防、反恐及反间谍,国家秘密的保密期可达30年,若涉及国家安全因素,国家秘密在经内阁批准下可延长至60年,能够损害日本政府与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谈判地位的7个例外项目,保密期限还可进一步延长。

  安倍政府解释道,日本需要一项法律以加强对政府秘密的管理,也让日本政府更方便与美国等政府交换敏感信息。除去这一项法律,安倍还设立了国家安全保障会议,为日本外交和国防政策服务。

  任何一个政府制定保护涉及国家安全信息的机制都无可厚非。

  但如果这一机制潜藏被人滥用的风险就会引发问题。由于《特定秘密保护法》对秘密的定义太过于模糊,以至于政府官员几乎能够随心所欲地定义秘密、并因此损害公众应有的知情权,所以各方对该法律的批评声音一浪接一浪。此外,该法律并未表明,若政府官员不合理地将信息定义为秘密将遭受怎样的惩罚。

  此外,还应该规定,当某项信息不需要继续被保密后将解密受到公众监督,但就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政府可以通过内部决议来延长信息的保密期限。

  安倍政府的官员表示,《特定秘密保护法》的具体实施、合理使用及政府对信息分类的规则,已有规范。一个由内阁官房长官牵头、由各府省厅事务次官级官员组成的“内阁保全监视委员会”也已组建,负责检验秘密是否得到妥善处理。另外,日本法务省官员将检查整个信息的分类过程。

  然而,两个组织都无法将秘密从保密列表中移除,它们的存在无法改变一个事实,即政府官员对秘密的处理只会受到自己人的监督。独立的第三方依旧被排除在外,政府对信息的处理过程是否合乎规范,依旧缺乏监督。另外,是否有足够人手合理检查46万个可能被定义为国家秘密的每一部份,还不得而知。

  该法律在字面上呼吁对民众的知情权和新闻自由加以“考虑”。日本众议院选举将于本周日上演,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表示,如果媒体活动因为该法律的正式推行而受到影响,那么他就会辞去首相一职。然而,这一法律并没有保护新闻工作者或者公民运动团体成员成为因政府秘密泄露而被处罚的对象。

  虽然《特殊秘密保护法》在通过一年后才正式施行,但民众的大部份疑虑并没有解除。该法律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不断得到制衡,公众也需要对政府施压——为了完善它、或者废除它。

  保密的问题,并不仅仅关乎恐怖主义分子和间谍,它还与每位民众对政府所作所为的知情权息息相关。 

(责编:邱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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