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6 10:24:00|来源:海外网|字号:
摘要:对于我们平常老百姓来说,尽管遇到这种情况的概率微小,但是每个人都有可能面临同样的抉择。能否克服人性的弱点正确处理这神秘的4亿“大馅饼”,是社会对于每个人的拷问。 |
想必大家对几年前的许霆案还记忆犹新,许霆利用发生故障的银行ATM机,取款17余万元人民币,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该事件被媒体披露后引发各方热议,不少网友为许霆喊冤,认为ATM机故障是银行的错误,而对于许霆的判刑过重。迫于舆论压力,经上诉后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自此,银行的管理问题也引发了人们的广泛质疑。近日又有一笔神秘巨款入账平常老百姓银行卡,引发了社会热议。
12月11日,南充市民母萍收到银行提示信息,竟有4.96亿人民币巨款进账,母萍意识到是银行错误便把巨款退换银行。不少网友都为母女士点赞,也有网友为巨款的真正主人感到庆幸。面对“天上掉馅饼”的现实版,如果母女士没有归还这笔钱,而是以其他形式占为己有,会不会就像当年的许霆一样引来牢狱之灾?今天笔者就来给大家科普一下相关法律法规,争取在以后遇到类似情况时保持清醒头脑,而不会像许霆一样,由于守法意识的缺乏被一己私欲蒙蔽双眼,为一时贪念遭遇牢狱之灾。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根据该条规定,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为:(1)一方获得利益;(2)他方受有损失;(3)一方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假若母女士将这笔钱占为己有,就完全符合不当得利的所有条件,在没有合法法律根据的情况下,取得巨额利益,使得银行一方蒙受损失。返还不当得利的方法有二:其一、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其二、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母女士将巨款也就是原物返还银行,因此避免了触犯民法的红线。
暂时抛开银行系统出错的前提,先不追究银行的管理责任,对于我们平常老百姓来说,尽管遇到这种情况的概率微小,但是每个人都有可能面临同样的抉择。能否克服人性的弱点正确处理这神秘的4亿“大馅饼”,是社会对于每个人的拷问。“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里所谓的“道”,在当今法治社会中,指的就是法律和道德。银行在管理方面出现漏洞,在从天而降的巨款诱惑下,许霆选择了攫取非法之财,而母女士及时返还巨款。如果下次被“馅饼”砸到的人是你,你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文/栾雨石)
4亿元 银行 馅饼 ATM 取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