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首页移动客户端评论资讯财经华人台湾香港城市历史社区视频云南新加坡德国荷兰滚动

海外网>>评论>>媒体集萃>> 正文

丁书苗缘何判得这么重?

2014-12-17 16:46:46|来源:中国青年网|字号:

摘要:对于丁书苗的审判,只能算是终结了个体的罪孽,如何预防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是下一步更根本的问题。

  12月16日上午,被称为“高铁一姐”的丁书苗(本名丁羽心),因行贿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市二中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罚金25亿元,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作为刘志军案的重要关系人,丁书苗的宣判具有指标性意义。

  这是因为,不同于一般的行贿商人,丁书苗与刘志军、张曙光等人形成的是一种共犯结构。丁书苗不仅是刘志军的“钱袋子”,而且后者许多见不得光的私事,比如捞人、活动官位以及介绍女人等,也都交给丁去办。正因如此,与通常所见“重判官员、轻判商人”的模式不同,丁书苗不仅领刑20年,罚金更是高达25亿元。

  就惯例来说,此次判决不可谓不重,但以丁在刘案中扮演的角色而言,又是罪有应得。

  对于丁书苗,许多人的第一印象恐怕是她“小学没毕业”、“傻娘”,以及善于经营关系等。在丁书苗的身上,存在种种令人厌恶的卑劣品质,这样的人古今中外并不鲜见。真正的问题是,为什么丁书苗可以靠着这些下三滥的手段取得“成功”?众所周知,无论是煤炭贩运还是高铁项目,都有着明确的政策规定或招投标程序,可丁书苗怎么就能够一再绕开程序、破坏制度,获得旁人难以想象的商业利润,甚至贵为央企的中铁工、中铁建要拿高铁项目,也得通过丁书苗呢?

  有一个细节令人印象深刻,说的是丁书苗每次赚了钱后,通常会将大部分分给关系,自己剩下不到三成。记者这样写,目的当然是为了突出丁书苗善于搞关系,但反过来想想,如果通过正当途径能够拿到项目,那么谁还会愿意拿钱打点关系?倘使不能从制度设计、权力约束的层面彻底解决问题,铲除“关系即商机”的土壤,那么一个丁书苗倒下了,必定还会有千百个“丁书苗”起来。

  对于丁书苗的审判,只能算是终结了个体的罪孽,如何预防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是下一步更根本的问题。它不仅影响反腐事业的成与败,更关系我们能否真正实现构建法治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中国青年网特约评论员 王桴)

(责编:栾雨石)

分享到:

分享到唐人街BBS

丁书苗 钱袋子 罚金 中铁建 判决

评论资讯台湾香港文史地方华商

新闻热图>

最新热点>

美中情局酷刑“设计师”身份曝光

娱乐炫图>

最新排行 >

史海钩沉>

图片精选>

视频>

论坛热点>

新闻推荐>

昆明“蟒蛇少年”与25条蛇同居10年(组图)

中国嫩模的一天 性感外更多的是内心

评论|资讯|台湾|香港|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滚动

新加坡|云南|吉林|红色|南粤|中原|书画|丝路|鲁东|创新|创投|成渝|赣鄱|钱江|食品|IP电视|华商|纸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