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0 00:05:00|来源:红网|字号:
昨日,记者从国家信访局获悉,国家信访局最新制定的《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首次将群众满意度评价纳入信访工作考核,如果因群众不满意发生信访事项处理不当,工作人员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情节严重的按规定问责。(12月19日《新京报》)
将群众满意度评价纳入信访工作考核,给信访满意度脱水,还有责任问责给差评兜底,值得肯定。不过,要让对信访满意度的评价不走形式、过场,不能止于只让信访群众上上网、去打打钩做一下选择题,而应是信访群众对接访员的面对面或背靠背的评价,这样才能真正反映出信访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否则仍摆脱不了形式大于实效的尴尬。
其实,采取让信访人上网对信访工作满意度做三选一选择题的评价方式,只是种当下流行的“问卷调查”方式,只是种数据收集手段,只能给信访工作提供整理分析的数据,却不能全面真实的反映出每个信访者对信访结果的满意度,而且会给一些不会或者没有条件上网信访群众添堵。何况,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的网上满意度设置,过于简单与模糊,不能让打分者表明真实意愿,以及对所信访事件遇到的阻碍。事实是,看起来很开放的问卷调查其实也并不开放,还存在内部信访人员为了躲避问责越俎代庖,对差评卷删除或篡改等弊端。
信访工作是个面对面的工作,既然要让信访人参与信访办理评价,也就理应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面对面的方式去听取信访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而且信访工作也有回访率的工作需要,那么也就大可不必搞多此一举的“网上调查”式评价。实际上,信访群众对信访工作满意度的关注点,关键不在信访工作的冷热态度与办理操作时间上,而在能否真正解决问题与得到满意答复上。
因此,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标准,更应着力于信访办结的满意度上,而不应仅着眼于工作态度与办理时间上。信访满意度评价是个不看广告,只看疗效——接地气的务实工作,切不可搞成了“问卷调查”。
文/赵茂盛
信访事项,信访工作,评价方式,满意度评价,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