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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台湾网络世界的“霸凌”现象

2014-12-23 07:26:03|来源:中国台湾网|字号:

  台湾“九合一”选举早已落幕,但选举激情仍未消除,选举结果也没有让一些人消气,持续对输家进行追杀,让社会的撕裂无休止展延下去。由民间部分团体发动罢免国民党籍“立委”的“割阑尾计划”,正如火如荼进行中;网络名人发起的一些动员性活动,也在加温中,没日没夜进行着“网络霸凌”,用语之狠毒、刻薄,大概可以用“极致”来形容了。

  台湾《中国时报》21日社论指出,纵然有人曾经说,台湾最美丽的风景是人,但在霸凌横行的台湾网络世界中,是寻找不到这种美丽的。相对的,谁都可以找到一些人,对同样生活在这块土地的其他人,进行残酷的羞辱、挞伐、戏谑、变造乃至妖魔化,有许多人在网络被霸凌的纪录,几乎是挥之不去甚至永远留存的印记,仿佛是古代的黥刑一样,不同的是黥刑是古代专制帝王所为,今日的黥刑,却是在网络世界中任何人都可以发动,还可理直气壮的宣称这是在践履所谓的“言论自由”!

  有部分公众人物的作为与操守确是值得非议,也应该受到舆论的监督与论断,特别是那些违反法律与伦理尺码的公众人物,除了藉由“司法”手段加以追诉外,运用舆论制裁的方式更是需要,这原本就是一个成熟的民主公民社会所拥有的机制,这一点,不论是既存的大众媒体,或是新兴的社群媒体,也都该一体适用的。

  对公众人物(甚至非公众人物)所为之批判,该不该存有所谓的“分际”?或是讲得更直接一点,该不该存有最起码的“比例原则”?是不是针对任何与我立场不同的人,都可以判定其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轻易将之冠为“恶人”,完全不必理会他的尊严、他的人格,进一步还可以被允许以种种不堪的手法,对之予以无边无际的羞辱与挞伐?更脱轨的是,还要召唤网络的乡民共襄盛举,以群体霸凌的方式,将之打成“全民公敌”,将之糟蹋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以首波陷入被罢免待遇的国民党“立委”蔡正元为例,作为连胜文的助选大将,他的职责当然就是重话批判对手,并为所属党派的提名人选辩护,他的言行容有过当或不宜之处,选举结果已经就是最大的惩罚,这不就是民主制度最可贵的地方?但此刻的蔡正元仿佛是一位被追杀的战犯,不将他打到身败名裂誓不甘休。如果对蔡正元的辅选作为一定要这样加以惩罚,那么在选举期间那些将连胜文描绘成“神猪”、框架成“权贵”,无凭无据的予以羞辱的人,都完全不需要被检讨吗?一些人反而还给予赞扬,这又是什么逻辑?

  这不就是如今台湾网络社会的潜规则吗?凡是挺柯P的、挺绿的,都拥有“政治正确”特权,不仅享有无上的言论霸凌权,也享有无上的言论豁免权,你可尽情的动员语言与图像去羞辱、去轻贱你所看不顺眼的公众人物,如果被批判的碰巧是蓝阵营的人物,那更好,你马上会被按很多赞,许多人还会为你帮腔加料,当然最重要的是,谁都不必为此负任何责任!假如很不幸有人是挺蓝的、挺连的,或更不幸是挺马的,那么最好的做法就是“闭嘴!”,如果有人想不开还试图想辩驳什么,那就等着被围剿、被霸凌吧!

  当然,若干被网络霸凌的当事人,不甘这样无端的被羞辱、被糟蹋,尝试循司法的手段讨回公道,或是扳回若干颜面,但通常的下场是换来更大的羞辱,许多司法官也畏惧这种扬绿抑蓝的“政治正确”,而选择以“可受公评之事”草草了事,这等于给那些在社会搜寻公敌、定义恶人的网络霸凌者更大、更多的特权!

  在实体的民主公民社会中,我们既然必须保障所有人表达任何言论与立场的权利,那么我们早就习惯必须尊重他人的政治立场,那怕他的立场与我完全不同,问题是这种成熟民主社会本就该有的公民素养,正在台湾一步步的消失,从网络上兴起的这一股仇恨意识的动员,不仅让台湾到现在还走不出“九合一”的选举氛围,还持续的在撕裂台湾社会。

  网络对人类认知与社会文化的影响远远超过传统媒体,网络霸凌现象对个人与社会造成的威胁和伤害实不容漠视,社会必须省思如何从道德行为、行政管理、法律制度等多层面建立规范,透过公民教育重建网络时代的公民意识与规范。

(责编:宋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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