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统一”的先决条件是必须维护“一中框架”
我们对“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探索与实践,已走过了三十五个年头,首先在香港与澳门加以了实践,获得了许多可喜的成功,也存有不足,这是不足为怪的,这是一个全新的实验,是允许犯错的。但我们要善于总结,创造出一套完整的“一国两制”的“和平统一”办法来。
35年实践告诉我们:首先要认识到“和平统一”与“武力统一”的区别,在于“和平统一”的结果是允许“一国两制”,允许一个国家存在两种制度,允许两个不同管辖权的“高度自治”,允许维护不同制度与不同生活方式,不仅“马照跑、舞照跳、股照炒”,还可以“继续投票、选举照搞”,允许继续搞资本主义那一套,说到底是允许维护现状。但前提是必须共同维护“一中框架”,维护“一个中国”,要体现“一中精神”,不能造成“两个中国”。这是“和平统一”的基本精神和先决条件。
35年实践又告诉我们:在维护“一中框架”先决条件下,我们要处理好“两制并存”,在这方面我们过去一无经验,如今有了许多切身的体会。看来我们对“两制并存”要多点理解多点包容,要认识到对方毕竟实行的是真正的资本主义,与我们政治生态、生活方式有许多不同,会有很多差异和冲突。我们要学会适应。只要他们爱国爱台爱港爱澳,我们要允许“和而不同”,建立更广泛的统一战线,应该以更大胸怀加以包容,这就是做父亲的必备条件。
责编:宋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