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在一中院受审,其被指控在任通州公安分局局长、交管局局长期间,为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长青、总经理刘长江,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文贵等人在办“京A”车牌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价值2390余万元。
京A”牌照,在有些人眼中象征着特权、实力,而宋建国等则“趁势”把“京A”牌照转化成了名表、金条、房产、现金。
一石激起千层浪。围绕“京A”车牌滋生的种种腐败内幕,再次引发关注。
自实施汽车限购政策以来,机动车号牌在北京早已成为稀缺资源。北京摇号难,是众多工薪阶层和上班族的共同感受。因摇不到号牌而无法购置向往已久的私家车,是不少人“心中长久的痛”。
然而通过“京A车牌案”,人们却极为吃惊地发现,如果在交管局有“硬关系”,不但号牌唾手可得,甚至拿到作为特殊身份象征的京A车牌,也并非难事。
据媒体披露,由于京A车牌以往多为党政机关普遍使用,是有一定“特权”的标志,个人或社会私营单位的车如果挂上京A车牌,不但面上有光,更显得自己很有“门路”,背景深厚,有可能带来种种额外收益,所以许多人趋之若鹜。
此前由于京A车牌没有纳入摇号池中,正常渠道很难得到,而决定京A车牌发放的,实际上只有市交管局长的一张嘴、一枝笔。
颇为耐人寻味的是,彼时的北京在“车牌特权”的管理制度设计上,对权力尤其是“一把手”的权力,基本上是没有“笼子”概念的。
对许多人求之而不得的汽车牌照,包括许多人不惜花重金购买的京A牌照的重启审批,居然让交管局在内部操作,且不必班子讨论,“一把手”签字就可决定。
这等于把不出事的赌注,完全押在了“一把手”的自律上,想不出事也难。
宋建国们“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在京城,除了京A8外,比较有典故的特权车牌还包括了京AG6、京ET、京EX、京H95、京FP、京CZ、京CP、京A5等,在此就不一一赘述。
“京A车牌案”很典型,至少对各级政府部门是一种强烈警示。有必要举一反三,看看有哪些“车牌特权”审批项目运行不规范、缺乏有力监督、容易滋生腐败,要尽可能界限分明、全部公开。
比如车牌的获得及报废车牌的重启使用,本应该全部纳入池中公开摇号,才能真正体现汽车限购政策的公平公正,也更有利于清除权力插手的“灰色地带”,减少权力寻租的土壤。至于稀缺的京A车牌和一些有特殊意义的牌照,从社会效益最大化角度而言,还是竞拍较好,而不是交由相关部门审批。
更进一步分析,由于有了汽车限购政策,车牌摇号、拍卖所带给相关部门的特权,同样值得规范和去灰色化。
已有媒体记者关注到,以上海国拍中心为例,每人每次拍牌即便没拍中,也需缴纳100元一次的拍牌费用,每月十几万人参与拍卖,光手续费一项,国拍中心每年收入就达1亿多元。
这些巨资,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了么?
对啊,围绕车牌摇号、拍卖的监督,其实就这八个字“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这八个字做好了,就可以完全杜绝贪腐以及不当利益输送。(文/新浪专栏 罗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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