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晓洁
在杭州得知情夫被抓
小三仍将赃款予以转移
2011年9月20日,刘晓颂因非法经营被永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随后一周内,在杭州的章某,明知刘晓颂已涉嫌犯罪的情况下,仍将刘晓颂存放在她本人及其家人账户上的赃款百余万元予以转移,后将该现金用于个人各项开支。
经办检察官认为,刘晓颂将大量资金汇入犯罪嫌疑人章某及其家人的账户,再通过章某及其家人账户将资金转给他人或相互间转移,章某就此情况无法说明正当理由,且自2011年9月21日起,章某得知刘晓颂被抓之后,理应明知刘晓颂留在其账户及其家人账户的钱来历有问题,仍将这笔钱用于个人开支,主观上有放任的故意。
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检方指控章某涉嫌洗钱金额认定为122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章某明知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所得,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仍通过取现等其他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其行为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是永嘉县第一起洗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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