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之有度,用之有节”,是生态文明的真谛。
——习近平在2019年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开幕式上的讲话(2019年4月28日)
“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出自《资治通鉴·唐纪》,是唐代名相陆贽劝谏唐德宗减轻赋税、体恤百姓时提出的主张。陆贽认为“生物之丰败由天,用物之多少由人”,索取有限度、使用有节制,方能有所盈余,“虽遇灾难,下无困穷”。
这种生态观,在先秦诸子思想中已有体现。孔子提出“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即不用大网捕鱼,不射栖息的鸟;孟子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荀子建议“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这些表述都反映出古人爱物节用、尊崇自然的理念。
《后汉书》记载了一个“珠还合浦”的故事。东汉时,广西合浦盛产珍珠,百姓以采珠为业。当地官吏贪图暴利,大肆滥采,珠源很快枯竭。一时间,商旅不至,经济萧条,民生凋敝。后来,孟尝出任合浦太守,他体察民情,力革前弊,让采珠业休养生息。不到一年,珠贝渐渐多了起来,老百姓把孟尝奉若神明。
孟尝当然不是神仙,但他懂得取用有节、行止有度,意识到了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吕氏春秋》也有“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的说法。可见资源利用不能只顾眼前,还要作长远计,为子孙后代留下生存根基。
今日西湖,就是前人留下的一笔生态财富。北宋时期,人口南迁,土地紧张,围湖造田势头渐盛,西湖“水涸草生,渐成葑田”。于是,苏轼率领百姓修浚水道、退田还湖。他还给西湖划了一条“生态红线”:在湖中立三座石塔监测水位、确定水面种植区域。这就是“三潭印月”美景的由来。
但苏轼治理西湖,不仅仅是为了“我凿西湖还旧观”,更隐含着一种整体的生态观。他曾上书朝廷,陈述西湖五大作用,认为“西湖之利,上自运河,下及民田,亿万生聚,饮食所资,非只为游观之美”。苏轼形象地说:“使杭州无西湖,如人去其眉目,岂复为人乎?”
中国古人非但很早就有关于自然生态的朴素观念,而且有丰富的政令实践。比如,周文王颁布的《伐崇令》,规定“毋坏室,毋填井,毋伐树木,毋动六畜”,被誉为世界上最早的环境保护法令;《睡虎地秦墓竹简》也提到“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壅)堤水”等保护生态的具体要求。
中国历朝历代几乎都专门设有掌管山林川泽的机构,被称作虞衡制度。《周礼》记载,设立“山虞掌山林之政令,物为之厉而为之守禁”“林衡掌巡林麓之禁令,而平其守”。到了秦汉,虞衡制度更加细化,分为林官、湖官、陂官、苑官、畴官等。从这个角度看,当下行之有效的田长制、林长制、湖长制等,都可以在中国古代生态智慧中找到渊源。
鉴古知今。从“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哲理思想到“劝君莫打三春鸟,儿在巢中望母归”的人文理念,再到“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而人之欲无极”的醒世格言,5000年中华文明充盈着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智慧,至今给人以深刻启迪。
文/劲漪
编辑/钟祺、静玄
配音/南乔
音频剪辑/安先
海报设计/子棋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新华社、学习时报等
来源/学习小组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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