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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琳:保護兒童不能坐等機制完善

2012年11月27日09:11    來源:京華時報    王琳    字號:
摘要:制度改革總有個過程。對於兒童保護而言,卻需要從現在做起,從我做起。立法不健全或制度不完善,並不是我們可以忽略兒童權益的借口

“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回應式改革,或能在一定時段解決一些具體的問題,但缺乏其他配套制度的支撐,能否實現立法目的就要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了。

連日來,有關兒童保護的輿論熱議持續不散。尤其是溫嶺虐童案和畢節五童非正常死亡案,深深刺痛了天下父母的心。

同步進行的反思多聚焦於立法,比如“虐童”的入罪等等。但中國青年政治學院青年發展研究院院長陸士楨提供了另一個思路,他在接受採訪時公開呼吁:成立副部級的兒童局,全面負責政策的制定、兒童綜合協調、兒童保護及發展等工作。

當然,這只是陸士楨諸多建議中最引人注目的一處。事實上,他建言的核心更多是從系統論出發,強調應“建立一個完整的兒童工作機制”。“這個機制以政府為主導,民間組織和社區為兩翼,學校和家庭為基礎,兒童為中心。”

沿著這一思路分析,我們在兒童保護上的欠賬還真不少。不但現有立法難稱科學,現有機構難稱健全,現有的社會建設也難以堪當大任。作為基礎的學校和家庭也都有自身的問題。而作為一個系統工程,各自為戰或零敲碎打式的改革顯然並非最佳的路徑選擇。如因虐童案發,就立個“虐童罪”。這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回應式改革,或能在一定時段解決一些具體的問題,但缺乏其他配套制度的支撐,能否實現立法目的就要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了。

兒童保護機制需要整體推進,但這並不表示改革可以因此止步不前。整體也是由局部構成的。強調整體推進,並不妨礙在單個制度上的深入討論,而只是要提醒單個制度的改革也需注意“牽一發而動全身”的連鎖反應。尤其要避免隻管立法不顧執法的“輿情應對式”制度反饋。這種短視行為很可能會傷害到作為整體的制度改良。

在兒童保護這個系統之中,立法、司法、政府、社會、市場、學校、家庭以及媒體都各有各的責任。每個主體在看到制度病灶的同時,都應同時觀照內心以自省。如在溫嶺虐童案中,就有少數媒體和知名人士,一邊大聲疾呼“救救孩子”,一邊又恣意轉發未作任何技術處理的虐童圖片。這讓圍觀者也很難相信,一個根本不尊重兒童權益的媒體或名人,會真心想推動兒童權益保障制度。

制度改革總有個過程。對於兒童保護而言,卻需要從現在做起,從我做起。立法不健全或制度不完善,並不是我們可以忽略兒童權益的借口。在這一點上,我更欣賞陸士楨的另一個建議,“在機制沒有建立的時候,我們每一個環節的工作人員,能從兒童權利的角度多走一步,多負責一點,這些慘劇就能減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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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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