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結論很明顯:美國表面上中立,實際在拉偏架。這對中國是一個提醒:在釣魚島問題上,我們再不可忽略而且是要盡可能考慮美國參與的可能。 |
美國參議院11月29日決定,在2013財年“國防授權法案”中增加一附加條款,明確規定《日美安保條約》的第五條適用於釣魚島。
這個條款本身沒有什麼新意。美國在釣魚島問題上的主張包含兩層意思,第一,對釣魚島主權歸屬不表態。第二,承認日本的“行政管轄權”,認為釣魚島適用《日美安保條約》。自中日釣魚島風波以來,美國一直努力表達第一層意思,對第二層意思的表達則是含糊而陸續重申的。此次美國參院的決定,顯示美國要用法律把這第二層意思明確下來。
結論很明顯:美國表面上中立,實際在拉偏架。這對中國是一個提醒:在釣魚島問題上,我們再不可忽略而且是要盡可能考慮美國參與的可能。
盡管這個法案目前隻在參議院通過,但“國防授權法案”一般來說都會得到眾議院的附和,總統也很難否決。因為美國來年所有國防款項都需要這個法案通過后才能撥款,尤其是美國還處在戰爭時期,阿富汗戰場尚未撤出之時,沒有人會冒著得罪前線將士的風險阻礙法案的通過。
所以,“國防授權法案”歷來是美國國會“塞私貨”的好機會。之前伊拉克戰爭時,親台議員就三番五次地在這個法案裡塞進美台關系的“私貨”。此次議案由美國“知日派”參議員韋伯牽頭提出,並非偶然。而日本媒體渲染“國防授權法案”加入別國領土問題實屬“罕見”,其實不然,有時候這個法案裡甚至會加入與國防完全不相干的內容。
美國國會裡有100多個鐵杆反華派,而基本沒有親華派。中國從十幾年前就努力嘗試與美國國會“增進感情”,但漸漸地,我們明白了一個道理:美國國會能夠容忍的,隻有中小國家,諸如以色列、日本、亞洲“四小龍”。因為它們小,美國可以與它們分享收益,同時讓它們在戰略和價值觀上服從美國,這是一種交換關系。而對中國,美國沒有能力與13億人分享收益,有著強大獨立性的中國在價值觀上也不可能服從它。因此,無論對美國國會做多少工作,都不會使它親中國。
這個法案的出台,使我們再次明確了美國對中國的定位:戰略對手。它反映了美國對中國崛起的焦慮,富有對抗色彩,這對中美關系是很不利的。而該法案對於中日控制釣魚島沖突的努力來說是無疑產生了巨大負面影響,從日本媒體的反應看,它已經導致日本因為有美國的撐腰變得更加強硬,增添了跟中國碰撞的決心。然而,一旦中日因為釣魚島發生沖突,美國將非常被動。因為從戰略上講,美國不會因為遙遠的釣魚島跟中國開戰,而從戰術上,五角大樓也未必做好了准備。因此,這些美國議員的輕率之舉,實際是把美國的國家利益置於危險當中。(作者是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系學院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