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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柒斤:北宋“養廉”與大明“肅貪”

2012年12月10日09:34    來源:中國青年報    趙柒斤    字號:
摘要:事實已充分証明,缺乏完備、有效的監督體系,公務員的廉是“養”不成和“殺”不出的。當然,這種“監督”不是人人皆知的“老子監督兒子”或“兒子監督老子”式的監督,而是必須以法治為基礎的全民監督,首先應是將所有官員財產收入公開,讓每個納稅人可以輕鬆查閱、質疑和舉報。

北宋官員俸祿之優厚,在中國歷代王朝中屈指可數。趙匡胤“搶”到江山后,就十分關心“公務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並頒布了“公務員工資待遇等級和標准”。即使用今天眼光看,北宋公務員的工資待遇依然非常誘人。更意外的是,從宋太祖到宋徽宗,公務員的工資一直不斷增加,結果還是“養”出了像蔡京、高俅等一批遺臭萬年的大貪官。

據《宋史·職官志》記載,宰相、樞密使一級的官員,每月俸錢三百貫,春、冬服各綾二十匹、絹三十匹、綿百兩,祿粟月一百石。也就是說,按當時收入計算,北宋的總理每年僅工資一項就是一個中產之家年收入總和的30倍﹔地方州縣一級的公務員待遇也不低,大縣(萬戶以上)縣令每月二十貫,小縣縣令每月十二貫,祿粟每月五至三石。正俸之外,還有各種補貼,如茶、酒、廚料、薪、炭、鹽諸物以及喂馬的草料、隨身差役的衣糧,等等。發那麼多錢物給官員,目的就是:“廩祿之制,宜從優異,庶幾豐泰,責之廉隅。”宋太宗的意思就是“祿厚了人就會自重,貪污受賄的就少了。”這真是典型的一廂情願,以為多花錢就能夠“買”到朗朗乾坤和無貪世界。翻翻《宋史》以及反映北宋政治生態的典籍就清楚,北宋“高薪”不僅沒有養出“廉官”,反而最終因高官的貪污腐敗導致內戰不斷、外族入侵, 連兩個皇帝都做了別人的俘虜。

相對北宋採取的“高薪養廉”政策,大明王朝的創始人朱元璋在廉政建設方面走的恰恰是截然相反的路子——肅貪。出身貧寒的明太祖在整治腐敗、打造清廉公務員隊伍方面的決心、力度、手段都稱得上“前無古人”。他執政時期,曾6次大規模捕殺“腐敗分子”(當然也有不少被冤殺的),從一品大員到七品縣官因腐敗被殺的高達4萬多人,而且他還發明許多極其罕見的酷刑對付腐敗分子,以便起到震懾效果。然而結果並不理想,明朝貪官不僅沒有被殺絕,相反貪官污吏一代比一代猖獗。

中國歷史上兩個著名的王朝,反腐倡廉所採取的“一文一武”、“一張一弛”法都失敗了,也給今人留下巨大的評論、想象空間。看到史學家們總結來總結去,得出一條說了等於沒說的結論:自古以來,官吏的貪與廉,主要是由其不同的精神品質、人格追求決定的,而不是由俸祿的多寡“養”出來和刑律的嚴酷“殺”出來,並進一步指出這樣一廂情願的反腐倡廉注定要失敗。當然,這樣的結論肯定遭到駁斥。許多人就提出反問:那些廉潔度高的國家的官員人格追求和精神品質都高尚嗎?

事實已充分証明,缺乏完備、有效的監督體系,公務員的廉是“養”不成和“殺”不出的。當然,這種“監督”不是人人皆知的“老子監督兒子”或“兒子監督老子”式的監督,而是必須以法治為基礎的全民監督,首先應是將所有官員財產收入公開,讓每個納稅人可以輕鬆查閱、質疑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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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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