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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喬:有些新聞為何面目可憎

2012年12月11日09:34    來源:京華時報    吳喬    字號:
摘要:領導人的新聞、會議活動新聞,其實更應該按新聞規律辦事,以新聞價值為報道原則,創新傳播手段與方式,否則就很難有傳播效果。

領導人的新聞、會議活動新聞,其實更應該按新聞規律辦事,以新聞價值為報道原則,創新傳播手段與方式,否則就很難有傳播效果。

新聞是要讓人看的,沒人愛看,傳播效果就等於零。

有一類新聞,佔著重要的版面和時段,一些受眾卻直接翻過去、跳過去看后面的內容。但是,如果有心的受眾靜下心來去看,卻會發現其中有些新聞大有價值,很值得一讀,奇怪為什麼第一反應會是直接翻過去呢?

新聞被做得面目可憎,讓人不忍卒看,也就“脫離了群眾”。怎麼面目可憎?曰標題死板,大而空,有價值的新聞點埋在文中了﹔曰內容空泛,文件化,流水賬,有價值的內容被稀釋兌水了﹔曰千篇一律的會議室、活動場景,那些熟悉的會議鏡頭、講話情境、活動儀式,二十年前、十年前、一年前無甚區別。

事實上,很多領導干部風格並不死板,也很具有人格魅力,怎麼一到媒體上去,就都一個模子了呢?就都不注重新聞形象了呢?就都一副不想讓人看的樣子了呢?說到底還是新聞觀念出了問題。

沒什麼新聞價值的,偏要去報道,怎麼能吸引人?有點新聞價值的,偏要超長、超時報道,受眾當然不耐煩。有吸引人的新聞點、新聞眼,偏要埋起來、藏起來,怕拎出來拎錯了挨批評,讀者就沒有耐心去尋找。

領導人的新聞、會議活動新聞,其實更應該按新聞規律辦事,以新聞價值為報道原則,創新傳播手段與方式,否則就很難有傳播效果。

“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會議和活動應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進一步壓縮報道的數量、字數、時長”,這樣的規定傳遞出一個重要信息,就是領導人、會議、活動的新聞報道也要遵守新聞規律。中央領導率先垂范,地方領導也當順應,媒體機構更應該改變新聞觀念。

在一些重要領導人的活動、會議、講話的新聞中,往往蘊含著施政的理念、決策、部署、措施,影響甚至決定著一個地方、一個行業的未來發展進程,關系著群眾的切身利益。這樣的新聞,社會公眾怎麼可能不關心呢?還原和藹可親的面容,新聞必定好看,受眾必定愛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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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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