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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鵬:封路為了“演練”?為何沒提前告知

2012年12月14日08:57    來源:新京報    劉鵬(職員)    字號:
摘要:12月12日,網友爆料稱“江西境內德昌高速公路涇口路口被封路,交警告知前方有省級領導正在指導工作”。江西高速交警負責人回應稱,實行臨時管制是因為當時正在進行惡劣天氣管控演練,並非領導視察,只是“溝通不暢產生了不必要的誤會”。

  12月12日,網友爆料稱“江西境內德昌高速公路涇口路口被封路,交警告知前方有省級領導正在指導工作”。江西高速交警負責人回應稱,實行臨時管制是因為當時正在進行惡劣天氣管控演練,並非領導視察,只是“溝通不暢產生了不必要的誤會”。(12月13日央視)

  這起封路事件,“為領導”的說法也許可能是個誤會。不過,對於這一公眾高度關注的事件,不是簡單一句話就能應付,而應由相關部門認真調查,查出事情的來龍去脈,給公眾一個說法。

  退一步說,即便是當地確實是在做應對惡劣天氣的管控演練,至少也犯了很多失誤和失職。

  比如,其一,未盡到及時充分地提前告知責任。高速公路是車輛過往的通道,哪怕封路十分鐘,都有可能造成連綿的堵車,甚至造成嚴重的交通事故等。對此,當地相關部門不可能沒有預見。那麼其在事前都做了什麼通知呢?有沒有提前在高速公路的出入口處,提醒過往車輛繞行?事后因為“未及時通知和了解情況的群眾出行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事前干什麼去了?

  其二,當地現場處置事件的方式值得讓人懷疑。民眾不了解情況,那麼作為交警,總該是了解情況的,那既然是“天氣管控演練”,何以交警告訴現場群眾的是“前方有省級領導正在指導工作”。相關部門沒及時把具體情況告訴所有的群眾,那麼是否來得及告訴所有的交警和工作人員?試想,如果連交警都說是“前方有省領導指導工作”,你讓民眾怎能不相信?

  所以,無論當地是在“為領導視察封路”還是在“天氣管控演練”,都對封路后的堵車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這樣的事件,其背后所折射出來的,是對民眾知情權和出行權利的漠視。想封路就封路,想演練就演練,這種高高在上的霸道意識,無疑是值得相關部門反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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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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