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無論遠或是近,這樣的消息都讓人心痛。美國發生校園槍擊事件,20個孩子和8名成人遇難﹔河南光山縣的校園傷害事件中,22個孩子被砍傷。“雙向歸因”,才能更好地尋繹事件的上下文,從而找到可能的解決方案。 |
無論遠或是近,這樣的消息都讓人心痛。美國發生校園槍擊事件,20個孩子和8名成人遇難﹔河南光山縣的校園傷害事件中,22個孩子被砍傷。
盡管事實還不夠清晰,但這兩起事件都是極端心理刺激之下的反社會傷害行為。從媒體報道看來,美國的慘案制造者,飽受人格障礙困擾﹔而河南的施暴者,則有20年癲癇病史,並逐漸呈現暴力傾向。
正如現代犯罪學之父龍勃羅梭所言,導致犯罪發生的原因很多,絕不能“以其中一個原因代替所有原因”。在審視具體個案時,既需要有“內歸因”:犯罪者的人格、動機、情緒等﹔也需有“外歸因”,即事件的社會背景。
美國校園槍擊案的歸因,我們可撇開不論。需要思考的是,河南的校園傷害案中,為何300多個孩子生活其中的校園無人看守?為何有社會危害的疑似精神病人能“經常出去亂跑”?而當地拒絕採訪、封鎖消息甚至是教育局人員在辦公室玩游戲、有關領導質疑記者“討論這有啥意義”,都折射出這起惡性事件背后的必然。
22個受傷的孩子,暴露社會管理盲點。而每一個盲點,都可能成為吞噬生命的陷阱。消除這些盲點,需要更為精細、科學的管理方法,也需要更負責任的態度。
社會歸因是必要的。但如果把一切推給社會,那也是另一種形式的偏頗。任何時代任何社會都有“反社會型人格”的人存在,這不是隨人的意願可以改變的。
過度的社會歸因,會讓更多人把自身的問題歸咎於社會。歸因的“折扣原則”是,存在多個原因時,單個原因與結果的邏輯聯系會被弱化。反過來說,弱化某些原因,必然強化其他原因。在這種情況下,更容易產生示范效應,給惡性犯罪以“逼上梁山”的心理錯覺。
“雙向歸因”,才能更好地尋繹事件的上下文,從而找到可能的解決方案。既需從大處著眼,形成更完善的社會風險防范體系。也需從中觀著手,擴大社會工作者隊伍,排查與疏導心理問題、進行精神衛生啟蒙。更需在小處落實,看看身邊是否有情緒或精神異常者,需要更多善意的幫助和微笑。隻有這樣,才能在每個人的心理完善中,提升社會文明的程度。
心香一瓣,祈福孩子們,這些世上最嬌艷的花朵。唯願在你我的共同努力中,12月14日,網友命名的“世界兒童悲傷日”,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