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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林:別將“法治”誤讀為“管制”

2012年12月24日09:02    來源:中國青年報    曹林    字號:
摘要:建立一個法律規范,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當然也能夠最大限度地拒絕行政權力的亂伸手,以“法治”替代“管制”。

一談到立法治理網絡問題,不少人都會有這樣的本能反應:又要管網絡了。公眾其實也對欺詐、誹謗、造謠、攻擊之類的網絡問題深惡痛絕,但對“管制”有著更大的警惕和恐懼。中國的很多事,常是一放就亂,一管就死,人們擔心“管制”會把網絡管死,焦慮於那點兒來之不易的言說空間被“管制”扼殺。

這裡有一個常有的誤解,就是將“法治”誤讀為“管制”。如果想到,是通過立法保護公民權利和公共利益免受侵犯,保護公民在網絡上的正當權益,而不是不讓人說話,不是封人之口,那麼,人們就不會對網絡立法充滿警惕了。

“法治”與“管制”是截然不同的。法治是有規則的,這個規則須經過正當的法律程序后確立,而“管制”常常並無規則,而是服從於領導意志﹔法治的規則是公開透明的,使公民有明確的預期,法無明文規定即可為,而“管制”常常無章無法可循,完全憑執法者的好惡﹔法治是平等的,每個人都置於法律的管轄之下,而“管制”常常有例外者,“管制者”就能夠凌駕於法律之上,也常常有區別對待的選擇性執法﹔法治是以公民權利和公共利益為導向的,而“管制”則有許多見不得陽光的私利追求。

中國的網絡當然需要法治,作惡者需要被追究,造謠者需要被懲治,欺詐者需要付出應有的代價,公民在網絡上的權利應該得到保障。而這一切,都需要法律的護佑,也就是一個清晰的、可預期的、獨立於個人意志的規則。有了這個規則,正義才能得到弘揚,丑惡才會被驅逐,良善才會主導網絡,民權才會得到伸張。

建立一個法律規范,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當然也能夠最大限度地拒絕行政權力的亂伸手,以“法治”替代“管制”。

所以,不要一聽說網絡立法,就理解為“管”。一聽“治理網絡問題”,就以為是“不讓人說話”了。這種憂慮可以理解,但須理性地意識到其中的誤讀成分,致力於呼喚一個公平正當的法律,而不要因為擔心“管死”而走向反法律的一邊:把網絡當成一個特區,無視自由的邊界,對任何網絡立法都持一種敵視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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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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