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注冊|收藏首頁|簡體|繁體
首頁評論時政台灣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創投吉林南粵商城創新中原招商縣域環保創投成渝移民書畫IP電視華商滾動
海外網>>評論

熊志:“生命換制度完善值得”不能這麼算

2013年01月10日09:13    來源:新京報    熊志(媒體人)    字號:
摘要:日前,河南蘭考縣民政局長等6人因袁厲害收養家庭火災事件被停職,官方稱火災因住宅內兒童玩火所致。蘭考縣有官員表示,“7個孩子的生命,6名干部的擔責,若能換來孤兒救助體系完善及社會進步,我感覺值了”。

  將生命與制度完善視作一筆值得的交易,這樣的邏輯太過冷血。

  日前,河南蘭考縣民政局長等6人因袁厲害收養家庭火災事件被停職,官方稱火災因住宅內兒童玩火所致。蘭考縣有官員表示,“7個孩子的生命,6名干部的擔責,若能換來孤兒救助體系完善及社會進步,我感覺值了”。(1月9日中國新聞網)

  7名孤兒的生命換來救助體系的完善,“感覺值了”,這是一種怎樣冷血的算計?蘭考大火已經過去數日,相關官員也被問責,但是事后補救措施做得再到位,7個孩子的生命也無法挽回,這是無法消解的殘忍事實。在生的權利面前,有什麼資格說7名孤兒生命換來了救助體系完善是“值得”的?

  不容否認,重大事件倒逼政府建立完善機制,其中必然有代價。但是,我們首先應自省,這部分代價是不是真的無法避免?社會有沒有可能提前預判到風險的發生?當風險發生,前置責任永遠無法回避,如果我們無法在預判和防范上問心無愧,將生命與制度完善視作一筆值得的交易,這樣的邏輯太過冷血。

  已發生的公共事件中,通常印証著這樣的邏輯,不出問題就無視問題,出了問題就重新重視,等到警覺性疲軟,制度的問題又被擱置起來,問題再次觸發,一切回到原點重新來過。制度的修修補補,總在事故發生之后,領導高度重視,總是出現在事故的新聞表述裡,社會為此支付的代價還少?誰又能說社會進步的增量能將這種代價折抵回來?

  生命是個體的最高主權,隻要社會有清晰的風險防范和責任機制,又何須以生命來換取制度完善?畢竟,沒有誰有義務為制度之弊埋單,也沒有誰願意做那群被不幸選中的人。“值得”一說,注定是外部的冷血立場,對7名孤兒而言,他們本就不該逝去,又何所謂值得?

  不管此次大火之后,孤兒救助體系就此得到了多大程度完善,社會獲得了多大的進步空間,但需要記住的是,制度的調整,不是在完成一筆以生命權利對換社會進步的交易,而是在償還制度之弊欠下的罪與罰,這是一場以社會深刻反思改進為終點的贖罪,在這場贖罪中沒有值不值得可言。

分享到:

(責編:李文慧)

相關新聞 >

視頻 >

  • 女毒販讓嬰兒吸毒女毒販讓嬰兒吸毒
  • 女生學校裡遭群打女生學校裡遭群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