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下跪維權”的行為並不罕見,但法學教授也搞“下跪維權”,則未免有些異常諷刺的意味,其潛台詞豈不是在說,如今連法學教授維權都不再依賴法律了,普通民眾還能如何? |
法學教授劉景一代理三亞市一農場83名職工相關農場經營權案子,兩審均被法院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判敗訴。近日,他帶領農場職工到三亞市信訪局門前跪訪。劉景一表示,對於判決第一反應是不敢相信,一點法律根據沒有,一步法律程序都沒走,隻有這個辦法(下跪)了。(1月20日《南方都市報》)
“下跪維權”的行為並不罕見,但法學教授也搞“下跪維權”,則未免有些異常諷刺的意味,其潛台詞豈不是在說,如今連法學教授維權都不再依賴法律了,普通民眾還能如何?
其實,這個土地經營權訴訟案件本身並不復雜,但從兩審法院的裁決來看,並未對關鍵訴訟請求予以回應,僅以時效已過駁回起訴,如此處理未免有些過於簡單。而民眾對於該案件本身並不關注,倒是法學教授帶領眾人“下跪維權”成為事件焦點。
法學教授對法律不公產生無力感,試圖通過下跪來吸引公眾眼球,引起地方政府的重視而解決問題,這並非法學界的首例,轟動一時的法學博士王進文的維權遭遇,早就揭開了法律常常“無力”的現實。法律人士不相信法律,搞“下跪維權”,並非是對法律制度本身的懷疑,實則是對當下一些地方司法不彰、權大於法的質疑,亦是對建立公平的法治社會的向往。
在一個正常的法治社會裡,通過司法程序維護公民權益,乃是最為現實的選擇,其所付出的社會成本相對較少,民眾亦普遍尊重法律,信奉司法公正的力量。
法學教授“下跪維權”或許有自我炒作、想要引起關注的成分存在。但其法律人不信法,要用這種方式維權的選擇卻真實地諷刺了目前部分地方司法的現狀。讓百姓都能信仰法律、尊重法律,切實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少點“下跪維權”的鬧劇,是實現法治中國的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