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國的反腐機構和制度不可謂不多,執政黨也清楚腐敗的危害並努力進行反腐防腐,但腐敗還是大量存在,“老虎”出沒,“蒼蠅”亂飛,根源就在於現有的反腐措施並未擊中要害。 |
春節后,韶關始興縣的公務員將可通過內網查閱當地526名官員的家庭財產信息。昨日,廣東省人大代表、韶關市委書記鄭振濤首次向媒體透露“始興試點”的內容,納入公示的財產包括工資、房產、投資等六大類。(1月27日人民網)
“始興試點”目前僅公務員可通過內網查閱,今后“將根據進展適當向社會公開”。雖說是邁出官員財產公示的重要一步,但內部公開始終還是“猶抱琵琶半遮面”,而“將根據進展適當向社會公開”裡的“適當”一詞,更讓人感到“琵琶”的頑固存在。難道,官員財產公示也需要“摸著石頭過河”?
十八大提出“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財產公開制度無疑是打造清廉政府的重要手段。中國的反腐機構和制度不可謂不多,執政黨也清楚腐敗的危害並努力進行反腐防腐,但腐敗還是大量存在,“老虎”出沒,“蒼蠅”亂飛,根源就在於現有的反腐措施並未擊中要害。
官員財產公示,無疑才是最有力的反腐防腐舉措。但這讓一些官員很不自在,認為隱私被侵犯,也怕“輿論綁架了政府”。那麼,官員為什麼應該也必須進行財產公示呢?那是因為國家的資源、財富掌握在官員手中,要防止國家的財產不被流失、不被官員監守自盜,人民即這些財產的主人自然應該有管理和監督的權力和辦法。
財產公開是基本制度也是基礎制度。很多國家的經驗証明,越公開、收入透明度越高的地方,越穩定。財產內部公示與財產社會公開,處於官員財產接受公眾監督的不同階段,而“僅公務員可內網查詢”絕不應當成為官員財產被圍觀的終點,它隻有作為最終走向真正徹底公開的一個環節,才是可以被接受的。
從申報到局部公開,再到真正的公開而不是“適當”公開,讓官員及其近親屬的全部財產晒到陽光下,需要摔掉“琵琶”,需要壯士斷腕的決心,這才是順應民意之舉。而在大力“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的當下,尤其需要上下一心地強力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