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間有順口溜雲:反腐是個錘、砸到誰誰倒霉,很辛辣地諷刺了某些反腐舉措的偶然性和不確定性。 |
中紀委:今年將抽查核實領導干部財產。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體會議研究部署了2013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要求認真執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並開展抽查核實工作。(1月24日《京華時報》)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表示,官員財產過去也有申報的環節,但規定出來后沒下文,並沒有要求抽查。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執行過程和實際效果,早已為社會輿論所質疑。讓官員自己申報財產,那些有問題的官員,怎麼可能實事求是?如果這個申報的結果缺乏公開透明的監督機制,官員怎麼申報就怎麼通過,實際上很容易淪為形式主義甚至是對問題官員的變相保護。現在,紀檢部門開始對官員的財產進行抽查核實,也算是向前邁了一步,雖然這一步離公眾期望的官員財產公示制度還有很遠、很遠。
然而,“抽查財產”盡管具有一定的威懾力,也會在一定范圍內起作用,但我還是不得不說,其作用會非常有限。只是“抽查”而非“普查”,更非“公示”,依然無法讓某些官員拋棄僥幸心理:我總不會這麼倒霉,一下子就被抽查到吧?即便抽查到,並且發現了問題,說不定還可以通過一些“公關”手段順利過關。對貪官的處理雷聲大、雨點小的現象,以前並非沒有發生過。更深層次的問題是,所謂“抽查”,必定是“自上而下”的,上級抽查下級。那麼,誰來抽查上級呢?特別是處於權力金字塔頂的一些群體,又有誰能抽查、誰敢抽查?
民間有順口溜雲:反腐是個錘、砸到誰誰倒霉,很辛辣地諷刺了某些反腐舉措的偶然性和不確定性。很遺憾,“抽查財產”的舉措也難逃“是個錘”的命運。惟有徹底而全面的官員財產公示制度,才是一勞永逸的治本良策。我們現在最需要的是真抓實干和大刀闊斧的改革,而非對原本就已落伍的制度進行小修小補和變相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