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不論怎麼說,陳光標都算得上是個好人,但好人並不一定每件事都做得對,都能把它辦成好事。至少,重獎評論這件事就未必見得妥當。對此,不知標哥,你怎麼看? |
繼前次江蘇沛縣電視台編輯郭元鵬獲“陳光標年度新聞一等獎”后,1月29日,陳光標又送出了3份“新聞獎”,獎品是一輛環保轎車和一幢“海南環保移動別墅”。不過,與此前標哥微博描述“別墅中,鍋爐都已配齊,拎包即可入住”給人留下的美好遐想不同,所謂“海南環保移動別墅”其實僅是一頂帳篷。(1月30日《江淮晨報》)
首先申明一點:對於標哥,我一直心懷敬佩之情,甚至還曾在幾次關於他的論戰中被貼上“挺標派”的標簽。但就標哥一再頒發所謂“新聞獎”這事,我卻不敢苟同。盡管在接受採訪時,標哥主動提及“質疑我、批評我,我也同樣很歡迎,隻要能說到點子上、評到刀刃上,是促使我進步的,同樣也能獲獎”﹔獲獎者也表示“不會影響以后的態度和評論導向”,但我還是要直言一句:標哥,收起你的“帳篷新聞獎”吧!
毋庸諱言,標哥是一名成功的企業家,深諳經商之道,多年的慈善經歷又為他積累了豐富的公益經驗,但對於新聞評論,標哥顯然並不在行、仍屬“門外漢級”。這時候,僅憑一時性起或一己喜好而頒發的“年度新聞獎”是否客觀、獲獎者是否實至名歸,的確令人存疑。畢竟,評論寫作雖說沒有什麼門檻,媒體也鼓勵不同背景者開口發聲,但這並不意味著不存在衡量好壞的標准,那些“獲獎作品”未見得就有南都、新京社論的水准。重賞車房,不值!
更重要的是,這種一擲千金且接二連三式的重賞,已經在評論圈引發了某種分化。如果說郭元鵬“表揚”陳光標純屬就事論事,那麼“后來者”中卻不乏盯著獎賞、獎金去的“別有用心者”。其結果隻能是寫得好的、愛惜羽毛的評論家日益遠離陳光標,即使碰到適合評論的題材也因怕落下“拍馬屁”的嫌疑而選擇放棄,這對標哥顯然不利﹔而那些純粹為賺錢而寫作的評論寫手則開足馬力吹捧標哥,從而把評論界搞得烏煙瘴氣。重獎這樣的人,既是對時評這一文體的傷害,也是對標哥自己的侮辱,沒必要!
況且,對於評論作品(或者說評論作者)的過度重獎,也是對有限的公益慈善資金的一種浪費。須知,公眾寫作評論多數是源於“辣筆著文章”的道義擔當,適度獎勵固然可以促進評論的繁榮、擴大優秀思想的影響力,但像標哥這樣半個月內兩次、重賞多人,顯然過頭了。畢竟,這些文章發表后都是得過稿費的,何必錦上添花?如果將這些錢直接投入到環保公益上,其作用顯然要高於一兩篇評論。再說,標哥也不是財神,如此高頻率重賞也不可持續,這從“海南環保移動別墅”變帳篷后,輿論的質疑或擔憂中便可讀出。
不論怎麼說,陳光標都算得上是個好人,但好人並不一定每件事都做得對,都能把它辦成好事。至少,重獎評論這件事就未必見得妥當。對此,不知標哥,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