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果經過大會的審議后,能對“一府兩院”的工作實現有效的監督和制約,能夠有效推動解決民眾關切的重大問題,代表們即使不提出議案建議,會議也同樣是高質量和圓滿的。 |
代表們如果能對“一府兩院”實現有效的監督和制約,審議預算報告管好百姓的“錢袋子”,即使不提出議案建議,會議也是高質量的。
3月2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已全部向大會報到。代表報到過程中,許多媒體記者採訪代表時問得最多的就是代表准備了什麼樣的議案和建議。但筆者認為,未必每一位代表都要把履職的重點放在提出議案和建議上。
按照要求,提出議案和建議一般來說要經過充分調研和論証,而不能泛泛而談。各選舉單位選舉產生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均隻有1個多月的時間,離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確認代表資格隻有不到一周的時間,在這麼短的時間裡,讓每一位代表特別是新任代表提出高質量的議案、建議,確實有些“要求過高”。因此,代表特別是新當選代表,即使沒有准備好議案建議,也不必不好意思甚至自責,隻要在會議期間依法履行職責就是稱職的。
根據憲法和法律,全國人大主要行使立法、監督、選舉和決定重大事項等權力。具體來說,可以優先考慮用好以下兩種履職方式:
一是認真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和“兩院”工作報告、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期待代表們少些“完全贊同”等表態性發言和“本地區將怎麼辦”等實際與會議期間履職關系不大的發言,多些“政府應當怎麼辦”、“報告中這些內容應當修改”等實質性內容,還應當多些代表與“一府兩院”負責人面對面的“切磋”。審議過程中,要善於把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正確的意見融會到發言中,而那些冗長而空洞的發言,尤其是未經認真調查研究的“雷語”,則要完全避免。
如果經過大會的審議后,能對“一府兩院”的工作實現有效的監督和制約,能夠有效推動解決民眾關切的重大問題,代表們即使不提出議案建議,會議也同樣是高質量和圓滿的。
二是認真審查預算草案。長期以來,許多人大代表由於各種原因,對預算審查不夠重視。但是,高質量的預算審查,對遏制腐敗,加大政府透明度,調節收入分配,緩解社會矛盾都有重要意義。
因此,期待本次會議期間,人大代表能夠在預算審查方面下更大的工夫,管好百姓的“錢袋子”,履行好這項職責的重要性絕對不亞於提出議案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