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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耀杰:楊蔭杭和宋教仁的命運啟示

2013年03月27日09:37    來源:海外網        字號:
摘要:宋教仁的政見,一直與國民黨理事長孫文相左。代理理事長宋教仁致力於建立彼此合作、依法競爭的責任內閣制,將傳統意義上的暴力破壞、無序競爭、忠於黨魁的革命會黨,改造為現代意義上的議會政黨。

20世紀初的中國留學生,大體分兩類:一類留學日本,偏向暴力革命﹔一類留學英美,偏重漸進改良。楊絳之父楊蔭杭的曲折經歷,頗可說明不同文化、生活環境,對於個體內在轉化功能產生的差異,所謂“涵養”,所謂“耳濡目染”,所謂“潛移默化”是也。

楊絳在《回憶我的父親》中說,楊蔭杭留學日本時,還是個激烈派,激烈派“鄙視穩健派”,回國后鼓吹革命,受到清廷通緝,又跑去美國留學一呆四年多,“脫離了革命,埋頭書本,很可能對西方的‘民主法治’產生了幻想。他原先的‘激烈’,漸漸冷靜下來”。再回國“不復是鼓吹革命的‘激烈派’”。他發現,“革命”只是改朝換代,而“改朝換代,換湯不換藥”。

辛亥革命后,楊蔭杭當上民國高官,自覺“成了衛護‘民主法治’的‘瘋騎士’——因為他不過做了一個省級的高等審判廳長,為了判處一名殺人的惡霸死刑,堅持司法獨立,和庇護殺人犯的省長和督軍頂牛,直到袁世凱把他調任。”

庇護殺人犯的省長叫屈映光,督軍是朱瑞。殺人犯是朱瑞的親戚。督軍的職位接近於前清的撫台,省長相當於藩台,高等審判廳長相當於臬台。二人都是楊蔭杭的頂頭上司。然而當時施行“三權分立”,督軍、省長不能干預司法,“我父親堅持司法獨立,死不讓步。我不知雙方僵持多久,約一九一五年袁世凱稱帝前夕,屈映光到北京晉見袁世凱,我父親就調任了”。面對憲法賦予的權力,上司拿楊蔭杭沒辦法,隻能向總統游說告狀。這是“三權”牽制的結果。

楊蔭杭自杭州調北京,歷任京師高等審判廳長、京師高等檢察長、司法部參事等職,可見他的堅持並未遭受報復,反而得到重用。擔任京師高等檢察長期間,楊蔭杭竟然依據法律,把“貪污巨款的總長(現稱部長)許世英拘捕扣押了一夜,不准保釋”。

吳學昭在《聽楊絳談往事》書中,補充了一些背景:“久后才知道,原來父親主持工作的京師高等檢察廳,審理交通部總長許世英受賄案違犯了官場的慣例:該廳開始偵查后,盡管傳喚、訊問、搜查証據及交地方廳繼續偵查,一切嚴格依法進行,本無絲毫不合,只是這位有犯罪嫌疑的交通部總長,曾擔任過北京政府大理院院長、司法部總長、內務部總長諸多要職,非一般等閑人物,許多上級官員,紛紛為他說情。傳喚當晚,楊家電話一夜不斷。天亮之后,父親就被司法總長停止職務了。司法總長張耀曾事先就出面干預,不顧媒體揭發、議會質詢,意欲停止偵查此案。父親不理會上司默示,反‘親詰司法總長,是否總長個人意見認為許世英道德高尚,絕無嫌疑之余地?司法總長回答說:“交情甚淺,並不能保。”’司法總長話雖如此說,但當京師高等檢察官於1917年5月4日傳喚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並搜查証據時,司法部竟立即呈文大總統,以檢察官‘違背職務’為名,將京師高檢廳檢察長楊蔭杭、檢察官張汝霖停止職務,交司法官懲戒委員會議處。”

按照楊蔭杭的說法,“‘停職審查’雖然遠不如‘褫職查辦’嚴重,也是相當重的處分﹔因為停職就停薪。我家是靠薪水過日子的。”

當時的公眾輿論,同情和支持楊蔭杭。“1917年5月25日、26日的《申報》,在報道‘高檢長楊蔭杭因傳訊許世英交付懲戒’的要聞時,就將楊檢長的申辯書全文與司法部請交懲戒的原呈同時刊出,使讀者對‘此案的是非曲直,亦可略見一斑’。楊蔭杭的申辯書,依據法律法理,義正詞嚴地說明問題實質,逐條批駁司法部請交懲戒的呈文,將司法總長強指的所謂‘違背職務’駁得一無是處,並指控司法總長‘交付懲戒’之不合法,有袒護之嫌。申辯書氣勢之壯,充分顯示出他的大義凜然和當時的激憤之情。”停職不久,楊蔭杭復職,在司法部任職。

經此事件,精研法律、熱衷法治的楊蔭杭很是心灰,“對官官相護的北洋政府已看透了,無意繼續做官”。兩年后辭職南歸,“沒等辭呈照准就帶了全家動身南下”。

算起來,許世英是一個英美派司法專才,曾以護駕之功被慈禧太后任命為奉天高等審判廳廳丞(省級法院院長)。1910年清廷委任徐謙為正代表、許世英為副代表,赴美國華盛頓參加萬國司法制度會議,會后考察歐美十國司法制度,到1911年春天才返回國內。民國成立后,許世英擔任司法總長,和段祺瑞結為盟兄弟,1916年后,擔任段祺瑞內閣的內務總長、交通總長。由於楊蔭杭的依法查辦,許世英以辭職告結,1917年復任華意銀行總裁。1921年任安徽省長。1925年任國務總理兼財政總長。

辭職返鄉的楊蔭杭與位高權重的許世英之間一直相安無事,足見建立在憲法之上的“三權分立”制度雖有舞弊、雖不完美,但自上而下已經形成共識,大體與世界潮流同步,公然打擊報復的現象並不十分嚴重,連大總統袁世凱都無可奈何。如果沒有外來的搗亂、干預,輸入暴力革命的種子,假以時日,中國該是最早實現民主憲政的東方大國。其逆流和禍根,卻是1913年暗殺宋教仁時就埋伏下來的。恰如孫文為宋教仁撰寫挽聯時所說:“作民權保障,誰非后死者?為憲政流血,公真第一人!”宋教仁去世,南方革命黨與北方袁世凱無法調和,中國歷史由此拐彎,社會思潮越來越偏於激進,權力高層像楊蔭杭、宋教仁這樣維護憲法、依法糾偏之士,起來越稀少罕見。

1913年3月21日,袁世凱得知宋教仁被刺的消息后在電報中表示說:“民國建設,人才至難,執事學識冠時,為世推重,凡稍有知識者,無不加以愛護,豈意眾目昭彰之地,竟有凶人,敢行暗殺,人心險惡,法紀何存?”3月22日確認宋教仁去世后,袁世凱再次發電:“宋君竟爾溘逝,曷勝浩嘆!……宋君才識卓越,服務民國,功績尤多,知與不知,皆為悲痛。”

早在1908年,與那桐一起擔任清政府外務部尚書即外交部長的袁世凱,就開始賞識寫作《間島問題》的留日學生宋教仁,並且利用《間島問題》在外交談判中據理力爭,從而為整個國家挽回了與台灣島面積大致相當的間島地區,也就是今天的延吉和鴨綠江地區。被袁世凱贊譽為“才識卓越”的宋教仁慘遭謀殺,剛剛步入民主憲政軌道的中華民國,也因此被國民黨方面挑起發動的“二次革命”引上了軍閥混戰的政制歧途。那麼,究竟是“誰謀殺了宋教仁”呢?張耀杰有此一問,出此一書,答此一疑。

一般認為,宋教仁是袁世凱所殺。張耀杰在《誰謀殺了宋教仁:政壇懸案背后的黨派之爭》(團結出版社,2012年5月)一書中,經過大量的資料耙梳和証據勘查,一舉推翻前人之見,認為袁世凱恰恰沒有刺殺宋教仁的必要和可能。相反,午睡剛起的袁世凱得知宋教仁被殺的消息后愕然道:“這是怎麼好!國民黨失去宋遁初,少了一個大主腦,以后越難說話。”

1913年3月,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會選舉基本結束,宋教仁主持經營下的國民黨,獲眾議院269席、參議院123席,得票均比袁世凱支持的第二黨共和黨多出一倍多。宋教仁沿江東下,從長沙、武漢、安徽到上海、杭州、南京,一路發表演說,闡述自己的憲政理想,鋒芒畢露,招人忌恨。袁世凱邀他去北京,宋教仁根據《臨時約法》組織內閣、出任總理,至少在理論上已經沒有懸念。此前,袁世凱就曾經有過邀請宋教仁出任總理的打算,被宋教仁堅決拒絕。袁世凱為政權、為社稷謀,能得到第一大黨實際領導人加以輔助,是遠見,也是策略。反倒是不在其位卻想謀奪權位的人,才會忌憚宋教仁的干才。

宋教仁的政見,一直與國民黨理事長孫文相左。代理理事長宋教仁致力於建立彼此合作、依法競爭的責任內閣制,將傳統意義上的暴力破壞、無序競爭、忠於黨魁的革命會黨,改造為現代意義上的議會政黨。孫文、黃興、陳其美等人所擅長的是破壞性的革命而不是建設性的憲政,內部構成沖突后,宋教仁最有可能是被同為國民黨的陳其美等人所謀殺。

按照張耀杰的反復論証,第一時間被國民黨人聯合租界巡捕抓獲歸案的應夔丞,應該是專門為陳其美收集紙上談兵的情報信息的雙面間諜。既物色武士英執行謀殺任務又物色王阿發充當報案線人的,是吳乃文、陳玉生、馮玉山等人。整個謀殺案的幕后指揮者,顯然是應夔丞與吳乃文、陳玉生、馮玉山等人的共同上司陳其美。正是在陳其美等人的幕后操縱之下,比應夔丞更加直接地參與謀殺活動的吳乃文、陳玉生、馮玉山等人,即使在租界巡捕房公開通緝的情況,也沒有被抓捕歸案﹔第一凶犯武士英,偏偏又是在陳其美、黃郛、蔣介石等人所組建的陸軍六十一團的兵營中,被殺人滅口。在這種情況下,“國民黨方面所需要的顯然不是宋教仁案的事實真相,而是通過真假難辨的輿論宣傳對袁世凱、趙秉鈞及中央政府實施道德上的妖魔化,進而退出憲政民主的制度框架挑起發動‘二次革命’的國內戰爭。”

隨著國民黨人在“二次革命”中一觸即潰,宋教仁主持締造的在憲政民主的制度框架內從事非暴力的議會選舉、陽光參政的現代議會政黨國民黨,因此被徹底斷送。“一舉消滅國民黨軍政實力的袁世凱,在沒有政治反對派監督制衡的情況下,一步步走向他所夢想的皇帝寶座”。時任江蘇高等審判廳長的楊蔭杭,是督辦此案的主要責任人之一。只是由於“二次革命”的爆發打斷了該案正在進行的審判程序,導致楊蔭杭等人最終在此案中無所作為。借用楊蔭杭的女兒楊絳的話說,“我是脫離實際的后知后覺或無知無覺,隻憑抽象的了解,覺得救國救民是很復雜的事,推翻一個政權並不解決問題,還得爭求一個好的制度,保障一個好的政府。”

(注:本文轉載自“張耀杰--鳳凰博客”,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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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林建宇、吳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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