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述介紹並沒有解釋回顧性病例,但它又隱約與“回顧”相關。正是這種似是而非、模棱兩可的狀態,某種程度上可以讓通報更容易被接受。 |
17日,湖南省衛生廳對外通報了該省一例人感染H7N9回顧性病例,患者已恢復健康,與患者密切接觸者也未出現異常。
初看通報的人,可能都會為“回顧性病例”而困惑。什麼是回顧性病例呢?
原來,患者孟某某是一名2歲小孩,其於上月16日隨父母物流貨車從上海來到長沙,17日下午便出現發熱症狀。該患兒在長沙接受治療,病情好轉后又於19日返滬繼續治療,22日恢復正常。長沙醫院方面治療期間採集的患兒咽拭子標本,4月7日,經湖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檢測,認定該標本為H7N9禽流感病毒。
應當說,上述介紹並沒有解釋回顧性病例,但它又隱約與“回顧”相關。正是這種似是而非、模棱兩可的狀態,某種程度上可以讓通報更容易被接受。
面對媒體就發布時間的質疑,湖南省衛生廳疾控處處長陳焱表示,這是根據國家衛計委的要求統一發布的。然而,禽流感疫情公布始於3月底,各地隨即啟動疫情監控機制,並及時對外公布最新情況。湖南方面確認病毒的時間點是在此后的一個星期,完全沒有拖延公開的理由。
時隔十多天才發布病例,如此遲緩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即使符合,對於信息公開而言,這種做法又是不是適當的?進一步來看,如果患兒沒有康復,所謂“回顧性病例”得等到什麼時候開始“回顧”呢?
可以看到,回顧性病例的說法既不來自於日常生活,也沒有專業依據,也就是說,它作為一個新詞的出現,僅僅是為了解釋所要通報的狀況。而什麼樣的狀況不能用已有詞匯來概括呢?與其說是事情的復雜性超出了語言表達的范疇,不如說是說話者的不自信,自圓其說得異常困難,使得在遣詞造句上尋求邏輯合理性成為僅有的“出路”。
查出H7N9病毒而遲遲不報,無論解釋得多麼堂皇,本質上而言就是瞞報。與之對應的,則是信息公開在現實層面的窘境。
一方面,從信息不公開到公開,自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頒布以來,政府在各類事件處理方式上的進步是不可否認的。但另一方面,對照條例要求來看,地方政府、部門又顯然做得不夠,以各類理由拒絕公開、公共事件相關的公開遲緩並不少見。表面上,它是地方對信息公開的認識不夠,對相關法規的執行不到位,實質上,它反映了對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不夠重視。
事實上,一份解釋性通報、一個總領全文且陌生的關鍵詞,同類組合在很多事件裡出現過。它“造就”了保護性拆除、臨時性強奸,也因此讓“回顧性病例”不顯得罕見。無論它們用起來多麼生硬,邏輯上如何掩耳盜鈴,令人不解的是,它們總能作為欲蓋彌彰的擋箭牌,以塞責工具的形式適時登場。
寧願在通報字句上大做文章,費盡心力地創造語言高論,壘筑理解障礙,掩蓋事實的意願遠大於公開真相的必須,這對信息公開條例的落實,對政府公信力的塑造,實在無益。(付小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