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不難看出,農夫山泉桶裝水水廠的暫停生產屬於行政執法的臨時性處置方案。若對質監部門的禁令不服,農夫山泉大可依循法定程序,提出申訴尋求法律救濟。自農夫山泉“標准門事件”爆發以來,農夫山泉的多次回應一直找不到靶心。 |
北京多年來致力於打造一座法治城市,並以法治來保障外來投資人享有良好的投資環境,這一點毋庸置疑。質監的執法對象並非針對特定的企業。北京農夫山泉桶裝水水廠之所以被“暫時禁止生產”,這是因為農夫山泉在北京生產的水違規使用浙標。雖然農夫山泉一直堅稱自己的企業標准比國標更高,但問題是,既然對自己的企業標准如此有信心,為何還要報備比國標更低的浙江地標?若企業以前不重視標准也就算了,在媒體曝光之后,尤其是在浙江省衛生廳已經明確“浙江地標必須與國標一致”,這就意味著,農夫山泉在浙江省外仍沿用浙江標准已然涉嫌違法。
作為一家佔有近1/4市場份額的企業,不僅要主動落實主體責任,更應遵守、敬畏法律法規。北京一向歡迎,將來也歡迎,負責任的企業。北京的投資環境,得到無數中外企業的認可,也令無數有理想的企業向往。這不僅因為北京是首善之區,也因為北京有關部門對企業監管得力,維護了良性的生態。
試問,什麼樣的企業對輿論監督不服、對社會組織的建議不服、對行政職能部門的執法不服?如果將這種“不服”訴諸到了司法,何妨等等司法中立的裁判,而別先將北京的“環境”上綱上線,公開制造輿論迷障。(王雲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