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不難看出,農夫山泉桶裝水水廠的暫停生產屬於行政執法的臨時性處置方案。若對質監部門的禁令不服,農夫山泉大可依循法定程序,提出申訴尋求法律救濟。自農夫山泉“標准門事件”爆發以來,農夫山泉的多次回應一直找不到靶心。 |
北京一向歡迎,負責任的企業。北京的投資環境,得到無數中外企業的認可。這不僅因為北京是首善之區,也因為北京有關部門對企業監管得力,維護了良性的生態。需要明確,是北京質監部門依法監管,而不是農夫山泉主動“退出”。
在5月6日下午舉行的“飲用天然水標准新聞發布會”上,農夫山泉公司董事長、總裁鐘睒睒表示,目前已經關閉北京桶裝水工廠,並決定在北京永久停產桶裝水,“因為不可能讓一個企業在這樣的環境之下生產”。
從發布會的內容上看,農夫山泉完成了一次“被害人”的角色扮演,他們把北京工廠的停產歸咎於“環境”的逼迫。但事實上,位於懷柔區的農夫山泉桶裝水水廠只是受委托生產。按照規定,水廠在質監部門有標准備案,但是所備案的標准是浙江標准,而不是本市飲用水公司所執行的國標。在農夫山泉“標准”問題被曝光后,質監部門介入調查,暫時禁止委托公司生產農夫山泉桶裝水。需要明確,是北京質監部門依法監管,而不是農夫山泉主動“退出”。
不難看出,農夫山泉桶裝水水廠的暫停生產屬於行政執法的臨時性處置方案。若對質監部門的禁令不服,農夫山泉大可依循法定程序,提出申訴尋求法律救濟。自農夫山泉“標准門事件”爆發以來,農夫山泉的多次回應一直找不到靶心。王顧左右的解釋不但無助於企業形象的恢復,也刺激了企業輿情危機的擴散和加劇。我們願意再次提醒,如果農夫山泉指控媒體在行使“輿論暴力”,這是發生在企業與媒體之間的事,訴諸司法也許是最終解決之道。北京市桶裝飲用水銷售行業協會以“通知”的形式建議其會員單位對農夫山泉桶裝飲用水產品做下架處理,這是發生在企業與社會組織之間的事。是協商還是尋求司法救濟,農夫山泉有權自行抉擇。而北京農夫山泉桶裝水水廠的暫停生產,則是發生在企業與質監部門之間的行政關系,企業若然不服,行政申訴、行政復議都是既定的維權管道。
從這些不同性質的部門所做出的不同行為來看,彼此存在一定的關聯又相互獨立。媒體在獨立報道,協會在以自己的名義提出建議,質監也是依自己既定的職責在執行法律。所有的城市都有行政、媒體、市場和社會組織的並存。一個穩定的社會,必然是不同性質的組織之間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又相互協作。媒體對市場的監督、行政對市場的監管,都是為了實現市場的有序,並促進企業產品質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