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試想,如果新媽媽們在無法支撐家庭收入的前提下,又要冒著前途受阻的風險休三年產假,那麼新爸爸們又怎麼敢申請產假呢,還不都得趕緊彎腰賣命地掙“奶粉錢”嗎? |
最近,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為增加企業的女性職員比例,促進女性就業,要求企業將現行法律規定的最長1年零6個月的產假延長至3年,讓職業女性在3年內想抱孩子就可以隨時抱孩子。那麼這個3年產假真的有利於改善日本女性就業環境嗎?
事實上,日本有一部分大型企業多年前就開始實施3年產假制度,比如高島屋、資生堂、旭化成等等。這些公司的現實都表明,新媽媽們似乎不需要3年產假。
旭化成公司從1999年開始就實施的是3年產假制度。但休產假超過1000天以上的新媽媽隻有6%。高島屋的正社員和臨時工都有3年產假。但在該制度實施后的3年間,休產假超過2年半以上的女員工隻有30人,僅佔該公司新米媽媽的8.5%。資生堂公司實施的也是3年產假制度,但在最近3年間,新媽媽休產假的平均時間隻有1年零3個月。佳能公司也有3年產假,但大部分女員工都是在孩子未滿1歲前就選擇復職。麒麟啤酒公司從1992年就有3年產假制度。但由於肯休3年產假的女員工太少,公司從2006年開始將產假縮減到2年。
既然企業肯給假,又能保留原職位,為什麼日本的這些新媽媽們都不肯休滿3年呢?總結起來,主要原因有兩點:一是經濟條件不允許﹔二是影響工作前途。
日本相關法律規定,媽媽休產假期間,到孩子年滿1歲時都可以領取“育兒休假補貼”。如果孩子滿1歲后沒能進托兒所,最多隻可以再領取半年。也就是說,如果媽媽產假要休滿三年,那剩下的1年半或2年期間可就完全得坐吃山空。
株式會社KAMITA在10多年前就實施了3年產假制度,但到目前到沒有一名女員工肯利用。該會社人事部負責人透露,“因為大家都擔心收入問題,所以在產休1年左右就復職了。”
正在休產假的31歲神奈川縣小學女教師也在採訪中說,“我是不會休三年產假的。首先是經濟條件不允許,有了孩子花銷就更大了。再說光在家照顧孩子也很容易被社會孤立,這不適合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