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評論時政台灣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陝西江西內蒙古山東吉林移民書畫商城環保縣域創投招商華商創新滾動

海外網>>評論

郎龍剛:“自殺免責”開學第一課?

2013年09月17日02:39|來源:新京報|字號:

日前,東莞理工學院城市學院5000多名新生開學報到后,被要求與校方簽訂《學生管理與學生自律協議書》,明確學生自殺,后果自負,引起熱議。

沒學生本位的“溫度”

要求學生簽訂了“自殺免責書”,一旦出現事故,校方就真沒責任了嗎?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已明確規定了學校免責的六種情形,其中第四項規定的是“學生自殺,自傷的”,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即無法律責任。除這六種情形外,學校都該擔責。

對校方來說,面對學生可能自殺的風險,要做的不是單方撇清責任,而應是積極履責:比如進行危機干預,設立心理咨詢點或加強學生心理素質教育﹔事后及時補救,在惡性事件發生后,積極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學生若自殺,校方當恪守責任,若行為並無不當,法律自會有公正的評判。以“免責協議”來預先卸責,沒有學生本位的“溫度”,注定會遭詬病。

□劉燕(廣東財經大學學生)

敢寫進“招生簡章”嗎

雖說在學生自殺事宜上,學校往往處在“末端”,可單方推卸責任,罔顧法理人情,很是不妥。

就情感而言,學校與學生的感情臍帶,總難以割斷。學校是許多學生“母校情結”的支點。它是傳道授業之地,更該是有人文情懷的地方。遺憾的是,該校不為學生營造出溫馨的歸屬感,卻用一紙“自殺免責”,在學校與學生之間隔起了一道圍牆。

事實上,不少高校在招生時,對考生極力拉攏、誠意盡顯,可在入校后,有的學校卻搞出“雷人校規”“奇葩協議”,這態度落差,讓人感慨。實質上,學校對學生的態度,也是學校“口碑營銷”的一塊金字招牌。試問,要求學生簽“自殺免責書”的學校,敢把它寫進“招生簡章”嗎?

□郎龍剛(石家庄經濟學院學生)

(責編:鄒雅婷)

分享到:

自殺,學校

時政國際評論台灣華人文史財經

最新熱點>

組圖:奶茶妹妹最新紐約約會私照曝光

民國五大美女間諜的悲劇人生

熱圖>

視頻>

論壇熱帖>

熱點推薦>

南京公交斑馬線禮讓 將路權優先還行人

上官婉兒墓考古再透細節 三大謎團逼近歷史真相

評論|時政|台灣|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滾動

陝西|江西|內蒙古|山東|吉林|移民|書畫|商城|環保|縣域|創投|招商|華商|創新

網站地圖 | 關於海外網 | 廣告服務 | 海外網招聘 | 聯系我們 | 法律顧問: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
海外網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使用
京ICP備12041252號
投稿郵箱:tougao@haiwainet.cn
Copyright © 2011-2013 by http://www.haiwai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