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8 08:57:32|來源:紅網|字號:
面對無法挽回的家庭,王女士和丈夫選擇離婚。准備好了所有離婚需要的材料,近日夫妻二人來到西安市長安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時,才發現離婚竟有“限號”政策,一天隻發10個號。這對於鐵了心要離婚的很多當事人來說,無疑是多了一道門檻,而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表示,留出點時間讓夫妻雙方慎重考慮,盡量讓離婚的夫妻少一些,再少一些。(8月16日《三秦都市報》)
准確地說,西安長安區民政局的“離婚限號”做法,最早開始於2012年,除西安之外,包括南京、廣州等地也有民政局施行“離婚限號”措施,而在這之前,據說還有山東青島某民政局為防止“為房假離婚”也曾短暫有過這樣的做法。這一次發生在西安的“離婚限號”,與此前的南京做法在初衷上,都是為了防止“盲目離婚”。這到底是對婚姻自由的干涉,還是值得鼓勵的善行呢?在筆者看來,這種發生在權力范疇內的善意謊言,是值得鼓勵的善行,傳遞的是權力的溫度。
根據網友的質疑,認為這樣做有違相關的法律法規,根據法律對婚姻登記處的權限規定,確實沒有調解的字眼,但這並不意味著,婚姻登記處的“離婚限號”就有違相關規定了。首先,“離婚限號”並不是直接起到調解的詞匯,頂多算是給鬧著離婚的夫婦創造理性考慮的時間和空間。這與去年同樣引起關注的武漢某婚姻登記中心工作人員用“打印機壞了”、“網絡故障”等善意的謊言,讓500多對夫婦主動取消了離婚申請的善舉,有異曲同工之妙。其次,在現代社會的婚姻生活中,離婚已經成為普遍的社會現象,但是檢視其中,確實存在很大的比例只是一時的沖動之下,並未已有事實上的婚姻破裂,通過程序上的限定,能間接起到調解的效果。事實上,從現實效果來看,這樣的限號設置,確實起到了調解的效果,而從其行為本身來看,並沒有越過權限直接干涉公民的婚姻權利。
如果因為婚姻登記處的變通,盡管挽救了眾人的婚姻,但還要扣上越權的帽子進行追責,這顯然也是對權力存在價值的本末倒置的推斷。權力的存在,從表面上看,是為了規范社會管理,但從根本上來說,還是為了促進社會的公平和正義,是為了提升社會發展的和諧度。婚姻登記處利用其職責優勢,在不違反權力范疇的前提下,褪去其神奇和高高在上的色彩,進行人與人之間的對話,並且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應,這不僅有利於社會的和諧,同時也展現了權力得當運行的魅力,傳遞出權力本身應有的溫度。
見慣了權力的飛揚跋扈,看多了權力的生硬冷漠,讓我們有了對權力規范運行的無限期待,讓我們有了對權力謙恭運行的無比希冀,但是,權力並不是沒有人性溫度的,並不是天生便是那隻叫“利維坦”的海怪,權力的魅力恰恰正在於對人性的回應,對善意的守望。
每一個婚姻登記處的工作者,既擁有的是婚姻登記的權力,但也擁有對他人幸福的善良,用善意的變通去調解婚姻危機,並始終不忘記“尊重當事人的意願”,這樣的權力善行,值得鼓勵和推廣。
文/周俊
權力,離婚限號,婚姻登記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