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8 08:57:40|來源:紅網|字號:
據《春城晚報》報道15日上午,雲南滇池東岸盤龍寺閉門謝客,僧人在寺門張貼告示稱,因晉寧縣及晉城鎮政府要將盤龍寺商業化、公司化,擾亂了盤龍寺的正常秩序,寺院決定暫關山門。游客隻能在盤龍寺大門口燒香。(8月17日《京華時報》)
這回,素以寬容大度著稱的寺廟僧人們,終於忍無可忍了,雲南滇池東岸盤龍寺張貼告示、閉門謝客,再次為地方政府的寺廟商業化運作方式敲響了警鐘:整治寺廟商業化開發利用之亂,政府要盡快制定法律規則,從嚴約束各類交易行為,以還佛門一片淨土。
佛寺被開發、信眾遭綁架,這早已成了公開的秘密。曾幾何時,青燈古佛已成過往雲煙。如今的寺廟,高香熊熊、銅臭熏天。然而,這一本萬利的受益者卻不是佛教。尤其令人氣憤的是,寺內出家人竟然多為冒牌貨,許多人結婚生子,購置房產。他們不要技術,不需廠房,僅靠信徒的虔誠賺取香火錢,收入堪比白領。一些旅游景區為了招攬游客而新建寺廟,建成后打著宗教的幌子,按照商業模式運作,干盡“傷業化”勾當,抬高門票、賣天價香火、抽簽佔卜,從中攫取暴利,破壞了信教群眾的感情,損害了宗教的社會形象。
然而,在寺廟商業化亂象中,盡管玷污佛門、踐踏信仰、坑蒙拐騙等行為肆無忌憚,但各路當事人似乎都有話要說,寺廟叫屈,信眾喊冤,政府抱怨,景區打人,游客投訴,都有一肚子怨氣。說到底,寺廟開發利用的亂象是由於中國寺廟的多頭管理、政出多門、利益均沾、以及公權力缺乏約束共同制造出的尋租空間所致。
名義上,對於寺廟管理,政策上歸口宗教事務局,事物方面接受中國佛協指導,但由於歷史原因,不少寺廟的歸屬較為復雜,分屬於園林、文管、旅游等多個部門管理,有的甚至形成三四個單位共管的局面。事實上,在中國大多數旅游風景區中,名剎古寺的管理機構並不是宗教部門,而是旅游局,宗教部門隻能對廟宇內的宗教活動進行名義上的監管。因此,政府相關部門應盡快完善相關立法,理清各自職責,從根本上治理寺廟承包亂象。
依筆者管見,名剎古寺能不商業化,最好﹔商業化了,也沒什麼大不了,也不是什麼洪水猛獸,天也不會塌下來,關鍵是政府要拿出規范商業化的規則,不依規矩不成方圓,一切都應當按照規矩辦事。有交易就要有規則,通過一整套法律規則約束交易行為,決不容許佔一片地方,蓋幾座寺廟,添幾處“古董”,就可以坐享其成,財源廣進。我們現在所稀缺的,恰恰是確保寺廟商業化健康運行的法律規則。
信仰商業化,自古有之。社會商業化時代,更不能缺位。出現雲南滇池東岸盤龍寺閉門謝客的尷尬,再次警告我們的管理者,當公共空間商業化之后,不能不見政府之手。還寺廟之修行清淨,還信眾之信仰權利,還游客之消費安全,相關的管理規范工作必須及時跟上,並做實做到位。不然,寺廟的商業化注定是一場“傷業化”,這樣的悲劇不應發生。
文/徐雲鵬
寺廟,佛門,盤龍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