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8 08:58:23|來源:紅網|字號:
今年初,廣東省韶關樂昌市沙坪鎮發生一起官員酒后猝死事件。2月20日,當地一位承包水電站的老板邀請沙坪鎮全體班子成員吃晚飯。副鎮長黃宜賓次日凌晨猝死,事后其家屬圍在沙坪鎮政府數天,最終由鎮黨委書記彭仁學拍板鎮財政賠付75萬元。事件發生后,樂昌市也派出了維穩工作組介入協調。此事很快引發當地干部群眾不滿,經舉報,樂昌市紀檢機關介入帶走彭仁學,並認定賠款行為嚴重違反有關財經紀律。(8月17日新華網)
中央八項規定后,各地仍時而曝出官員“酒后猝死”事件,這當然說明“四風”問題具有頑固性和反復性。在這起事件中,因為副鎮長黃宜賓的意外死亡,讓沙坪鎮黨政干部頂風接受業務對象宴請的“慣例”得以暴露,沙坪鎮的上級樂昌市對這種“慣例”卻界定為“協調與周邊群眾關系”。這樣的界定,不能不說是對八項規定等黨紀政紀要求的誤導性解讀,是對不正歪風的縱容。
黃宜賓酒后猝死引發家屬鬧事,樂昌市組成了維穩工作組介入協調。鬧事以沙坪鎮賠付黃宜賓家屬75萬元而暫告結束,樂昌市的維穩工作組顯然是清楚賠付方式和金額的,卻沒有就此提出異議。這也說明,樂昌市就此事開展的維穩,重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隻要能“搞掂”家屬,就不會去管方式方法是否合規合法。
各地不同版本的官員酒后猝死事件乃至一般性群體性集聚事件的善后處理中,也經常出現這樣毫無底線的“搞掂”思維,帶有相當的普遍性。“搞掂”思維,看似短平快的解決了官員眼中的麻煩,平息了事態,卻必然形成“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的惡性示范,誘導類似事件及其他性質事件的當事人效仿,政府執法和司法處理程序都將被拋到一邊。
黃宜賓酒后猝死事件是在75萬元賠付的處理,引發不滿並形成舉報后,才迎來顛覆性回轉的。先前被界定為“協調與周邊群眾關系”的黨政干部接受業務對象宴請,被重新定性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而此前被默許的75萬元賠款,也明晰為違法違規操作。拍板鎮財政賠付75萬元的鎮黨委書記彭仁學還被牽出了涉嫌受賄等其他嚴重違紀違法行為。
一個舉報怎麼會有如此之大的“魔力”,讓先前模糊、錯誤的黨紀政紀和法律界定,一下子回復了正常?實際上,這仍可歸於“搞掂”思維的影響。樂昌市有關方面先前需要“搞掂”的是前來鬧事的黃宜賓家屬,所以才默許沙坪鎮用財政公款巨額賠付。但現在面對的情況不同,需要用嚴查涉事沙坪鎮主要領導干部、推翻75萬元財政賠款的合法合規性認定來“搞掂”沙坪鎮的干部群眾,否則事情可能越鬧越大,舉報信可能會被遞交到上級以及之上的更上級,給樂昌市的領導們帶來麻煩。
文/鄭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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