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8 08:42:00|來源:光明網-時評頻道|字號:
針對西安市長安區民政局辦理離婚每日“限號”10到15個,排完不再辦理引多方熱議一事。當事方回應稱,他們不干涉婚姻自由,採取此項措施旨在挽救盲目離婚家庭。一方面它節約了當事人時間,另外最主要的是,它又留出了一點時間讓夫妻雙方慎重考慮,畢竟古話說的好,“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8月17日《溫州商報》)
以前隻聽說一些地方“限號”買車,“限號”上路的,卻從來沒聽說還有“限號離婚”的,所以西安市長安區民政局每天隻辦理10到15對夫妻離婚,排滿隊就不再辦理的規定,引發網友和公眾的熱議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客觀地說,對於那些感情已經破裂,確實無法再繼續維持下去的夫妻來說,民政部門這樣的規定,可能確實給他們的離婚增加了一些麻煩。所以有律師站在《婚姻法》中婚姻自由的角度,質疑“限號離婚”有干涉當事人婚姻自由的嫌疑。
但是在我看來,法律是冷冰冰的,但是對法律的執行卻可以充滿善意和溫情,當地民政部門這種規定的背后,透露出的正是一種可貴的善意。最近幾年來,國內的離婚率居高不下,屢創新高,從一個樂觀的角度來看,這當然是社會進步,結婚自由,離婚也自由的表現。但我們也應該看到,每一起離婚案件的背后,都意味著一段感情的破裂,一個家庭的解體,尤其是對於那些已經有了孩子的家庭,離婚對孩子的傷害是可想而知的。更不用說因為離婚矛盾導致的各種糾紛和沖突,甚至是釀成的各種人倫悲劇了。
所以我們不是不贊同離婚,但是如果我們有辦法能夠讓離婚的夫妻少一點,讓離婚率降低一些,為什麼不去做呢?減少一對離婚的夫妻,就等於是挽救了一個家庭,就等於是保護了圍繞這個家庭很多人的幸福和安寧,這不但符合建設和諧社會的時代要求,同時也符合“寧拆一座橋不毀一樁婚”的傳統觀念。而當地民政部門“限號離婚”的根本目的,就是讓那些因為一時沖動,互不退步進而導致兩人走進民政部門的夫妻能夠冷靜下來,慎重做出決定。
事實上,當地民政部門採取這一措施以來,確實有為數不少的夫妻,第一天因為“限號離婚”而沒離成,結果第二天也沒再繼續來離婚。統計數據也顯示,長安區2011年辦理離婚者1900多對。2012年“限號”離婚實行后,當年辦理離婚者較2011年下降了140多對,2013年較2012年又下降40多對。假設這些夫妻一走進民政部門,工作人員二話不說就幫助他們辦理了離婚手續,這幾百對家庭不是都將不復存在?其中又會有多少人因此黯然神傷?
“限號離婚”說到底就是給婚姻一個冷靜期,它並不會阻礙那些感情確已破裂的夫妻離婚,但是卻可以避免那些“沖動離婚”的人真的離了婚。在對自身並沒有任何利益可言的前提下,民政部門的良苦用心,理應被理解才是。(苑廣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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