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9 08:47:00|來源:海外網|字號:
近日,“彈窗廣告”發明人、美國學者伊凡·佐克曼發表文章,回顧了發明的過程,稱“我很抱歉,我們的本意是好的”。此言一出在網上引發廣泛吐槽。佐克曼在文中寫道,上世紀90年代,他曾在一家互聯網公司工作,其間他發現,“能給我們帶來收益的商業模式就是廣告。在這種模式下,我們需要分析用戶的個人主頁,以便能夠向他們發送更有針對性的廣告。我們創造出了廣告工具中最令人憎恨的工具之一:彈窗廣告。”
(8月18日《新京報》)
如果不是發明人自己“彈”了出來,我一直以為“彈窗廣告”是國內網絡營運商的杰作。原來,這個“彈窗廣告”還有開山鼻祖。這條消息一經國內媒體轉發,立即引發廣泛謾罵。大家都把怨恨留給了“彈窗廣告”的發明人。在筆者看來,“彈窗廣告”無論罪孽有多深重,那也都是前塵往事了,也都是“深仇舊恨”而已。既然,連“彈窗廣告”的發明人都道歉了,我們目前需要做的不是用謾罵來報仇雪恨,而是思考“彈窗廣告”的生死存亡問題。
其實,“彈窗廣告”的發明並沒有原罪。作為一家網絡公司的雇員,他當然需要用自己的聰明才智為所在企業獲取最大利益而努力。隻不過,這種“彈窗廣告”被后來者給變成了妖精而已。
“彈窗廣告”經過演變,身上已經是罪行累累:
其一,侵犯網絡安寧權益。所有的用戶都會在瀏覽網頁的時候,觀看網絡電影的時候,突然收到各種各樣的“彈窗廣告”。這些廣告的頻率是相當頻繁的。有的時候,你一個網頁沒打開,能有好幾條“彈窗廣告”闖進你的視線。而有的網站幾乎成了“彈窗廣告”重災區,你每點開一條新聞,都會彈出廣告。這已經嚴重侵犯了網民的安寧權。
其二,成為違法犯罪載體。“彈窗廣告”發明之初,僅僅是做些產品廣告的,而如今這些“彈窗廣告”已經被不法人員利用。經常會給你彈出熱辣美女、黃色圖片、自慰器材。這對於成年人來說還算不上什麼,畢竟我們都是過來人,也是有自控能力的。試問,這樣的彈窗是不是會禍害了孩子們?2010年12月31日,武漢市民劉先生登錄某運營商網站交話費時誤點彈窗廣告,因此被騙人民幣193元。
其三,強制安裝商業軟件。大家都注意過這樣的問題,當“彈窗廣告”出現的時候,我們往往都是不願意點開的。於是,我們就會想點一下圖像上的“關閉”,而實際上,這些人早就在這個地方做了手腳,無論你是點“關閉”還是點“打開”,這個廣告都是會打開的,而且很短的時間之內就會給你安裝一個你不需要的商業軟件,這不就是“我是流氓我怕誰”嗎?
在網絡公共空間中,大量的彈窗廣告是一種技術騷擾。有一份問卷顯示,在參與調查的126人中,對彈窗廣告持厭惡反感態度的佔66.7%。鑒於“彈窗廣告”的危害,我們對於這種事物,就不能止於發明人的道歉。而應該思考“彈窗廣告”的生死存亡的問題。如果讓其活下去,那就要進行嚴格規范﹔如果不能嚴格規范,那就要出台法規,讓這個煩人的“彈窗廣告”死去。(郭元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