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1 11:35:00|來源:人民日報|字號:
據報道,今年6月和8月,國務院分兩批取消了包括房地產經紀人、注冊稅務師在內的58項職業資格許可事項,到2015年將基本取消無法律依據的資格許可事項。此舉無疑為各種資格考証亂象踩下剎車。
職業資格証書制度於1994年被寫入勞動法,本是為了規范各行各業的職業准入資格,促進人才市場的良性競爭,從根本上提高從業者的技術能力和服務水平。然而,隨著各類職業資格証書的出現,五花八門的培訓熱、考証熱也相伴而生,不僅職業資格証書的含金量大不如前,很多行業的職業資格認定過程如同走過場,幾乎是交錢就能辦証。還有一些職業資格考試,甚至淪為一些政府部門或行業協會斂財的途徑和手段。
把本該由市場和社會組織擔負的資質認定權限下放、轉移出去,才能更好地轉變政府職能,節約社會資源。然而,清理職業資格認定事項,並不意味著政府“全身而退”,下一步還應當繼續深化改革、加強監管,把政府職能轉變到提供公共服務和市場監管上。這樣,才能避免亂收費、考評泛濫等問題再次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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