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8 11:28:19|來源:人民日報|字號:
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是黨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決策,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又作了進一步的全面部署,又將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置於社會事業改革問題之首,突出體現了黨中央對於教育的高度重視,也充分表明了深化教育改革的緊迫性。新形勢下,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推進首都教育現代化,急需首都教育系統在思想認識上、政策制度上、行動措施上做好充分准備。
“十二五”以來,我們實施以建成“公平、優質、創新、開放的首都教育和先進的學習型城市”為核心的首都教育發展戰略,首都教育發展水平已超過中等發達國家同期平均水平,部分指標已達到發達國家平均水平。但是,教育進入深水區和攻堅階段以后,破解深層次矛盾和問題的難度更大。如,應試教育根深蒂固,教育質量評價標准單一,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推進困難,學生課業負擔過重﹔教育資源配置不盡合理的矛盾進一步凸顯,城鄉之間、區域之間、學校之間教育發展不平衡不協調﹔政府、學校、社會之間權責劃分不清晰,學校辦學活力明顯不足,社會參與辦學的積極性還沒有充分調動起來。
解決這些問題,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必然要在以下方面下功夫——
堅持立德樹人,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融入國民教育全過程。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課堂教學、校園文化、社會實踐、學校管理等環節。盡力為每個學生提供適合的教育。完善大中小學生志願服務長效機制,增強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加強公民意識教育和可持續發展教育,深化“中國夢”主題教育,完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形成愛學習、愛勞動、愛祖國活動的有效形式和長效機制。
改革管理模式,增強學校的辦學活力。加大對學校發展定位分類指導的力度,探索學校多樣化發展新途徑,為學生提供多元化的學習機會和資源,形成獨特的教育風格和學校文化。整合行政部門對學校的考核評價,減少考核的次數,精煉考核的內容。減少和規范政府對學校的行政審批和直接干預,保障學校依法行使辦學自主權。
改革資源配置方式,促進教育公平。完善教育資源配置機制,促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重視流動人口、貧困家庭學生和殘疾學生的教育工作。實現區域資源互動,探索集團化辦學、學區化管理、組建學校聯盟、城鄉一體化辦學、名校辦分校、共建特色學校等多種形式的教育均衡發展模式。
改革人才培養機制,提高教育質量。建立多元質量評價標准,引導學生全面健康發展。注重考察教師課堂教學效果。選取具備一定教學資源和課程設置能力的中小學校,探索走班制、選課制試驗。支持職業院校與行業企業和用人單位緊密合作,探索符合技能型人才成長規律的人才培養模式。建立在京部屬高校與市屬高校一對一、一對多等多種形式的結對共建聯系,建設一批北京學院,為學生提供在多所高校中完成“一個主修專業+多個輔修專業”的學習模式。
改革考試招生制度,建立具有首都特色的評價體系。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探索推行英語社會化考試,同步推進高中英語教學改革。清理規范升學加分政策。實行高等職業教育與普通本科分類考試招生,推廣“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入學考試制度。探索專業學位與學術學位研究生分類考試,擴大培養單位和導師團隊的招生自主權,建立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錄取制度。
抓住各級各類教育關鍵環節,力求重點突破。在學前教育領域探索辦學主體多元化改革。多種渠道擴大優質義務教育資源覆蓋面。促進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推動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的融合。建立現代職業人才培養體系,促進產教融合。打造首都高等教育的特色和品牌。探索建立學業資格認証制度,建立學分積累與轉換的“學分銀行”。引導社會資本辦精品、特色民辦教育。
首都教育的改革發展,要為建設首善之區作出自己的貢獻,要成為代表國家展示中國形象的窗口﹔要積極滿足人民的新期待,讓教育為每個人的終身發展與美好人生奠定堅實基礎。
(作者系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書記、市教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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