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0 09:09:44|來源:海外網|字號:
記者會上,陸配團體和代表大聲喊出:“要公平反歧視,身份証六改四”。
在台灣,海外配偶一般最快4年就可以拿到身份証,但大陸配偶(簡稱陸配)卻是個例外,他們最快也要6年才能拿到,這種赤裸裸的歧視早已讓陸配不滿。在8日台灣中華婦女黨和台灣中華兩岸婚姻促進協調會(簡稱婚促會)舉行的聯合記者會上,他們再也壓抑不住內心的憤懣,大聲喊出:“要公平反歧視,身份証六改四”。他們要求當局正視陸配的權益並呼吁盡快通過相關條例的修正,讓陸配身份証取得時間由6年縮短為4年!按照中華婦女黨主席涂明慧的說法,如果台灣陸委會方面、立法機關再不有所作為,將研議串聯大陸配偶進行抗爭游行,表達爭取權益的訴求。
“太多辛酸真是一言難盡”
“太多辛酸真是一言難盡”,來自湖南邵東的陸配李小紅8日帶著年幼的孩子在記者會上現身說法,差點哽咽。她說,來台灣已經3年,沒有身份証。她在做全球電子商務,出境要到大陸辦護照,帶著小孩很不方便﹔去銀行開戶要老公擔保,大兒子去學校讀書也要老公擔保,什麼都要老公簽字,作為一個媽媽,連簽字的權利都沒有,那種感受真的難以形容。
李小紅說,“夫妻應該是平等的,可是法令卻造成兒子要做什麼時自己連起碼的權利都沒有,如果我去大陸辦護照,老公沒有擔保,我連回台灣見兒子的權利都沒了。”
來自湖南長沙的陸配李湯恆來台已經20年,取得身份証11年。她對個中艱辛深有體會,她說,對於姊妹生活很多不方便,她要出來幫忙說話,因為還有很多變相的差別待遇,以前沒有身份証,不能工作,甚至在自己家裡工作也不行,因為警察還是會來抓,也沒健保。
李湯恆表示,一旦跟先生有什麼矛盾的話,如果先生不肯讓步,那她就必須離開台灣與子女,見不到小孩,權利被剝奪,真的是非常不人道。
李湯恆說,現在就算已經拿到身份証可以工作,但是老板還是會有歧視。她是大學專科畢業,有海基會公証,但是老板就是不承認,還是被當成高中學歷,自己很努力,薪水卻比人家低。
李湯恆的遭遇引起很多人的共鳴,“身份之痛”已成為絕大多數陸配的“心靈之痛”。“我們最關心的就是身份証的問題”,記者接觸到的陸配大都這樣表示。對他們而言,因“身份之痛”帶來的最大困境便是就業——同工不同酬、學歷不被採認、限制擔任公職等。根據“兩岸人民關系條例”規定,陸籍人士赴台入籍未滿10年不得擔任公職,但是其他外籍配偶取得身份証即可申請公職。
沒有身份証,辦大小事都必須出示依親對象的擔保簽名,不能用自己的名字買房買車、辦電話號碼、登記營業稅等……一系列的障礙比比皆是。
“6改4”修正案躺兩年沒動靜
在更早之前,陸配取得台灣身份証需要的時間是8年。結婚的最初兩年被稱為“團聚”,接下來是4年“依親居留”階段,符合條件的人此時可以工作。之后是兩年的“長期居留”期,再之后才能申請台灣定居。
2002年,民進黨當局企圖將這一年限延長至11年,經過陸配數次抗爭,終未實行。2003年9月起,當局又開始實施陸偶入境面談制度,內容涉及當事人極度隱秘的私生活細節,如“兩人在什麼時候、什麼地方發生第一次性關系”,“第一個晚上跟先生做幾次?”等,極不尊重當事人。
2008年中國國民黨上台執政,幾經協調爭取,一系列改善政策相繼出台,包括全面放寬大陸配偶工作權,陸配隻要正規入境並通過面談,即可在台工作﹔取消大陸配偶繼承不得逾200萬元新台幣的限制﹔2009年6月,台灣陸委會方面推動兩岸關系條例修正,取消“團聚”2年的規定,將陸配取得身份証的時間由8年縮短為6年﹔此外還有上調長期居留名額、免交定居財力証明、放寬父母探親天數等。
2012年,陸委會方面再度推動修正條例,擬從6年縮短為4年。本來陸配們以為好消息要來了,哪知等來的卻是“當頭一棒”。
“法案經行政機構院會通過,兩年前就送到立法機關,但是在立法機關程序委員會中,民進黨、‘台聯黨’霸佔主席台杯葛議事,國民黨也不動用表決的情況下,法案至今還冰凍在立法機關。”婚促會理事長鐘錦明表示。這個成立於1998年的組織,多年來一直在為爭取陸配正當權益而努力。鐘錦明表示,為了推動修正法令,之前想要去拜訪立法機關內政委員會的民進黨籍委員,不料都吃了閉門羹,對方都說沒空,沒時間接見。他希望一些“立委”正視陸配的心聲,陸配只是要多一點生存的尊嚴和平等。“難道我們真是被遺棄的孤兒嗎?”他質問。
現在正是台立法機關會期時間段,“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國民黨籍“立委”吳育升回應此事時表示,他有機會就會排案處理“兩岸人民關系條例”第17條修正案,而目前正優先處理陸生健保的案子。
自詡的“自由平等”在哪兒?
根據台當局內政部門的統計,截至今年8月底,因婚嫁因素赴台灣居住的外來人口已達49萬多人,其中陸配達到了32萬多人,目前兩岸每年的通婚數都逾萬對。根據記者了解,陸配中女性在九成以上,其中未取得身份証的又佔多數。
為什麼自詡“民主、平等、自由”的台灣,在對待陸配的問題上卻一直無法以平常心態對待?
在8日的記者會上,國民黨籍“立委”潘維剛說,當局以擔心假結婚為由拖延陸配取得身份証的時間並不合理。她說,讓陸配來台,事先嚴格把關是當局的責任,不然對於已經“合法”來到台灣的陸配,還要比其他外配多花2年時間才能取得台灣身份証並不公平。
她表示,反對歧視,贊成加速通過兩岸條例第17條修正案,讓陸配來台4年可取得身份証,這樣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這可能只是其中之微不足道的一個原因,更大的原因民進黨已經說漏嘴了,就是“擔憂”陸配拿到身份証后會以選票影響台灣選舉。對此,時任國台辦新聞發言人楊毅早就表示,民進黨一些人出於政治目的來對此進行阻撓,是不得人心的。
在中華婦女黨主席涂明慧看來,如果動嘴還不能改變現狀的話,那就隻能付諸行動了。她在記者會上表示,相關修正案在立法機關躺了兩年尚未見有關方面有所作為,在陸配權益無法獲得落實保障之下,將採取下列具體措施:一、研議串聯大陸配偶進行抗爭游行,表達爭取權益的訴求﹔二、設立傾聽專線,讓政府知道大陸配偶的心聲﹔三、廣泛搜集陸配反映意見,必要時向陸委會方面、立法機關進行抗爭訴求。“陸配在台生活,為家庭付出,也是台灣社會一份子,應比照外籍配偶給予相同對待,保障他們的權益。”她說。
至於有陸配表示,就算拿到了身份証,他們仍面臨一種隱藏的區分,因為他們的身份証編號前兩位數字是“29”,一看就知道是陸配,婚促會理事長鐘錦明對此表示,最開始他們也提出過質疑,但后來了解到這是便於戶政管理的原因,所以應該不存在歧視,是可以接受的。
“6改4”還要等多久?無疑,這是一面鏡子!
文章來源:晶報
身份証 6改4 長期居留 大陸配偶 立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