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1 10:57:00|來源:海外網|字號:
海外網10月11日電 據香港大公網報道,正在經歷著經濟結構調整陣痛的地方經濟,近日似乎迎來諸多刺激地方增收的時機,除了十一黃金周這種給地方政府帶來短平快門票收入的假日盛宴,更有期待已久的房地產救市政策,央行房貸鬆綁賦予地方限購鬆綁最大的拯救樓市的金融工具支持,行政調控與資本工具的結合讓各地樓市重振旗鼓具備了更加可行的辦法。但就在地方政府為經濟增長重獲新機而歡呼的同時,中央明確了對地方債採取不救助的政策原則,這猶如對已經猶如熱鍋上螞蟻的地方債危機澆了一桶“冰水”。
國務院在十一放假期間發布了《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近30萬億元規模的地方債務問題終於得見天日,這其中就包括了《意見》中所概括的由政府直接舉債的政府債務和由政府相關企事業代為借債的政府性債務,“政府”與“政府性”容易被質疑玩文字游戲,但其實這正是《意見》帶來的第一個積極信號,即承認並公開包含隱形債務在內的地方政府的實際負債規模,這背后透出改革的勇氣與決心。比承認隱形債務更刺激地方政府神經的恐怕是中央明確對地方負債不予救助的治理原則。地方前面負債,中央追著還債的局面將成為歷史,這另很多地方政府倍感緊張,謹慎舉債必不可少,但是過度緊張大可不必,這份《意見》的出台明確了兩大政策利好信號。一是中央不救助原則針對的是濫用舉債發展經濟的地方政府,不救助的背后是不過度干預,這本身就是行政放權,不救助就是最大的“救助”﹔二是正式開啟市場化解決地方債問題的制度路徑。
借債發展對於企業發展來講,是利用資本周期杠杆撬動收益的一種盈利方式,但是對於政府來講,借債發展的目標不能隻盯著撬動財政增收的“盈利”目標,政府通過發行債券來舉借社會民間資金並將其投入到區域基礎設施建設和招商引資等產業發展領域。其中,對土地的一級開發與產業用地出讓背后的政策稅收大幅優惠都使得地方政府不得不通過舉債來滿足開發需求資金,這也就形成了今天我們所看到的一邊是地方依靠土地出讓坐地生財,另一邊卻是地方不斷擴大借債規模,甚至借新債還舊債,似乎永遠有償還不完地方債務,也就是所謂的入不敷出。然而,以地方政府強大的GDP保增長能力,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縮減不必要的三公經費與招商吃喝費用,是完全具備“扭虧為盈”治理潛力的。《意見》中要求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規模控制,實行限額管理,額度由國務院及人大常委等中央決策系統根據各地方發展風險評估結果進行設定,嚴格限定地方政府舉債程序和資金用途。把地方政府債務分門別類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顯然《意見》對由於長期入不敷出而積累的地方債風險進行了制度性約束監管,並引入風險評估機制,這比在地方債危機爆發后直接“救助”給錢補窟窿更有效果。中央隻監管且不救助的原則標志著中央對地方債務的監管將亡羊補牢的事后管理轉變為防患未然的事前管理,這將給中央財政制度改革的帶來標杆式影響。
俗話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條民間真理早就被瘋狂借債與攀比式發展的地方政府所打破,這與我們原有偏愛GDP增長的政績考核機制直接相關,這次《意見》提出將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納入干部政績考核無疑是對症下藥,頗為及時,這就好比給狂奔的地方債野馬套上了?繩。在扼制地方債務風險的同時,我們也不能忽視地區經濟的發展,依靠借債與賣地來拉動地方經濟增長的粗放式發展隨著中國經濟發展結構調整的深入愈發成為了地方政府不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的負面標簽。地方政府與參與城市建設的企業都陷入了摸不清發展方向的苦惱,畢竟借錢開發建設總比依靠扶持發展產業增加稅收的錢來得更容易,都想短平快創造業績,甚至寅吃卯糧也在所不惜。現在可好,《意見》來了,地方債究竟該怎麼還?
其實答案就在《意見》裡面,中央強調將政府借債與企業借債嚴格分界,分清責任,風險共擔,也就是市場的事情歸市場管。政府借助發債來刺激經濟,這在現當代公共管理的借鑒市場化手段的體現,且直接收稅繳費方式更加民主透明。但是,政府利用市場化手段借錢發展同時要求政府必須具備償債能力,市場化借錢容易,市場化還錢可就沒那麼容易了,政府本來就不是社會商品的生產交換單位,如何創收?如何還錢?首先,要承認和明確政府債務的金融屬性,這涉及到金融資源的支配權問題,在政府融資舉債環節就建立債務利率的市場化定價機制,確保政府與合作資本能共同遵守市場利率規則的,風險共擔盈虧自負,控制政府還款成本﹔第二,在中央政府級別建立地方債務風險評估體系的同時,必須引入社會第三方機構參與地方政府的信用評級,如此才能消減民間合作投資者對地方債信息不對稱的難題,提高地方政府借貸信用,所謂“好借好還,再借不難”﹔第三,盡管從回歸政府債務市場金融屬性的角度,我們有辦法降低地方債的金融風險,但是歸根結底,政府不是企業,政府盈利本身是一種治理悖論,隻有將區域經濟發展重點放在創新事業與產業規劃軟實力的打造上,才能獲得可持續發展的機會,讓地方政府負債率處於可控范圍之內。政府的歷史起源決定了政府的合法“收入”隻有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稅收財政而已,至於通過發債借到的錢不僅早晚要還,如果不能將其變為拉動扶持當地產業發展的資本動力,最終必然成為越滾越大的債務雪球,地方債的換屆轉移最后變成了擊鼓傳雷。
老百姓遇到困難借錢度過生活難關,企業借錢獲得發展本錢,政府借錢能干什麼呢?地方債務的定向支出管理也是《意見》的重要內容,地方債的神秘面紗既然已經揭開,如果沒有堅定的執行措施,那麼掀開的就不是簡單的面紗,而是潘多拉魔盒。中央不再救助,不是逃避,而是讓地方債回歸它的金融工具屬性,這是市場化解決地方債問題的第一步。說不清楚的錢最容易權責不分,借錢的時候爭先恐后,還錢的時候相互推諉。總之,地方債究竟該怎麼還?開源節流,產業為先,擺脫坐地生財的土豪式經濟增長方式才是根本。(劉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