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7 08:28:18|來源:海外網|字號: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1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宣判奇虎公司與騰訊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上訴糾紛案,宣布駁回奇虎公司的全部上訴請求,認定騰訊不構成壟斷侵權,維持一審法院判決。(10月16日央廣網)
持續了四年多的3Q大戰終於塵埃落定,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宣判駁回奇虎公司的全部上訴請求,騰訊最終勝出。作為被告雙方,騰訊和奇虎究竟誰在涉嫌侵權和壟斷市場?在這場曠日持久的爭奪戰中誰是最后的受益者?從這場“互聯網時代的壟斷第一案”中能收到什麼啟發?
騰訊與奇虎同樣發跡於中國互聯網時代,騰訊的崛起得益於社交網絡終端的發展和游戲業務的模式創新,而奇虎則是依靠旗下的360安全衛士起家。兩者之所以會在尚未成熟的互聯網資本市場殺出各自的一條“血路’,除了新世紀中國互聯網訊息迅猛發展的外部條件,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中國龐大的網民市場。二者雖然同是互聯網時代的受益者,所涉及的領域卻有不同,但是由於市場分割不明確,二者的終端業務在體現在用戶的最終體驗方面有所交叉,終因雙方的利益市場沖突而對薄公堂。
騰訊和奇虎的斗爭在奇虎的單方面解釋是騰訊QQ侵犯用戶的隱私和利用自身的市場支配地位進行壟斷和不正當競爭,在互聯網時代,個體用戶在網絡安全中確實存在著信息的安全漏洞。網絡信息安全在互聯網時代的地位不言而喻,在這場涉及用戶基本信息的網絡爭奪戰中,誰是真正的”泄密者“?奇虎和騰訊同時作為中國互聯網時代正式到來的見証者和參與者,在移動互聯終端深入發展的今天,用戶信息安全面臨威脅,二者同樣難辭其咎。
除卻涉及侵犯用戶隱私權,雙方對戰的另一焦點就是對於市場的壟斷和不正當競爭,對此雙方各執一詞,之所以會拖延如此之久的時間,還是因為目前我國互聯網市場的不健全。在案件伊始,騰訊已然是中國互聯網時代的巨頭,而彼時的奇虎還只是一家小公司,矛盾的焦點在於騰訊的“二選一”,故而被奇虎認定壟斷市場份額。就反壟斷法而言,結合當時我國互聯網領域競爭的特殊性和互聯網行業競爭的激烈性,市場格局並非一家獨大,MSN等其他社交網絡在市場中同樣佔有較大地位,騰訊的行為不構成壟斷的要素。
雖然案件劃上了一個句號,但這次判決不僅僅是一場網絡糾紛的簡單裁定,判決對於我國的互聯網市場有什麼積極意義?除了用戶信息的安全問題需要市場的進一步完善和規避,更為重要的是這次訴訟對於中國整個互聯網競爭市場的作用,它將給目前我國混亂的互聯網競爭市場樹立一個司法標杆。本案所涉及的不僅僅是兩家互聯網公司的市場和利益博弈,更涉及互聯網領域發壟斷法使用的重要標准問題。
雖然這次奇虎與騰訊的大戰最終以奇虎的敗訴為結束,但是在這場為期四年的斗爭中,雙方在各自的領域混的風生水起,塞翁失馬,焉知非福?而現在最終的結果對於雙方也已經不那麼重要了,誰是最后的受益者想必也有各自的答案了。(程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