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0 09:32:21|來源:海外網|字號:
8年時間換了8個崗位,年齡存在兩個版本——原江西鷹潭團市委書記徐楷涉嫌年齡造假、入團志願書造假、違規任用等情況的背后,是一些地方干部檔案造假事件頻發的現實。(《人民日報》11月6日)
身份履歷造假,很容易讓人想起《水滸傳》中李逵和李鬼的故事。徐楷依靠一份假檔案,在8年時間內從一名副科級干部“高升”至正處級的團市委書記,這個“徐楷”還是徐楷嗎?顯然不是,只是一個頂著“李逵”帽子的“李鬼”罷了!雖然“李鬼”最終落馬,受到了應有的懲處,但當中的問題我們不得不反思。假檔案、假履歷固然是“李鬼”自己“操刀”所為,可是“李鬼”又是如何通過“正規程序”變成“李逵”的呢?
《干部檔案工作條例》第七章第三十一條明確規定“任何個人不得查閱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的檔案 ”,徐楷並非管理檔案的工作人員,之所以能夠順利涂改年齡、偽造假的入團志願書,那麼可以推斷必然有管理檔案的“小內鬼”相助,抑或是和“李鬼”存在厲害關系的“大內鬼”授意“小內鬼”協助“李鬼”造假。不難想見,這個“大內鬼”和直接協助“李鬼”造假的“小內鬼”必然存在從屬關系,他既熟知干部提拔使用政策和程序,又擁有迫使“小內鬼”屈從的權力,方能讓“李鬼”為所欲為。
就本案而言,查處徐楷這個“李鬼”並不意味著案子的結束,更應查處的是直接協助“李鬼”造假的“小內鬼”和“李鬼”背后的“大內鬼”。因為,“大內鬼”“小內鬼”不除,還極有可能產生“張楷”“王楷”“李楷”······這樣的“李鬼”。這就好比毒品產業鏈,打擊毒品販賣、吸食只是治標的無奈舉措,讓其不能生產才是治本良策。可見,首惡不誅,流毒無窮,唯有鏟除“大內鬼”及“小內鬼”,才能讓“李鬼”絕跡。
“世界上怕就怕認真二字”。其實,查處“內鬼”很簡單。隻要有關部門認真順著“李鬼”這根“藤”,抽絲剝繭,必然能夠摸到“內鬼”那些“瓜”。根據干部檔案管理權限,科級以上干部的檔案管理由當地組織部門負責管理,要想查清是哪個“小內鬼”在協助“李鬼”造假,調出檔案查閱記錄,對檔案管理人員嚴加盤查,自然會真相大白。再說,枉顧組織程序,力排眾議讓徐楷8年輪換8個崗位,並違規提拔,這個“大內鬼”也是一查便知的。
因此,隻要執法執紀人員敢於動真碰硬、死磕較真,無論是渾水摸魚的“李鬼”,還是亂伸手的大小“內鬼”,在黨和國家力踐法治,人民呼吁法治的今天必將受到法辦。(漆海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