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3 11:18:57|來源:長沙晚報|字號:
摘要:對於公車私用這種易發生在我們身邊的腐敗現象,降低監督門檻是構建監督體系的重要一環。 |
近日,有網友微博爆料,一大媽開著警車在練車場練倒庫。記者調查后發現,涉事車輛系陝西禮泉縣司法局史德司法所的警車。對此,史德司法所所長剛開始稱自己當天去車輛檢測站處理糾紛時,車被朋友開到檢測站隔壁的練車場,后改口稱朋友去車上拿東西時把車開走了。目前,禮泉縣司法局已介入調查。(12月2日《華商報》)
雖然這位所長說法前后矛盾,但無論哪種說法為真,都無法洗脫“公車私用”的嫌疑。誰能想到,在“八項規定”出台兩年之久、全國大量公車私用行為被查處后,還有人敢如此明目張膽地把公車開入練車場。這再次啟示我們,不要指望一勞永逸地解決作風問題,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八項規定”盡管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需加大執行力度。
當然,“開警車練倒庫”被曝光確有其必然性。畢竟,警用車輛顯著的外觀特征、車身標注的“司法”二字都在提醒人們,這輛車出現在教練場是多麼詭異。在自媒體時代,手機拍照、微博舉報再容易不過,隻要有正義感的人們將這一情況發上網絡,很快就能得到媒體的關注,倒逼有關部門介入調查。
但如果這位大媽開的不是警車,而是一輛沒有任何標識的公車,公眾即便想監督,大約也有心無力。可以預見,公車私用問題在短期內不可能徹底解決,像“開警車練倒庫”這樣自我暴露的私用行為隻會越來越少,監督與反監督的博弈將反復上演。比如前不久,內蒙古自治區三輛公車草原“拍馬”,相關公務人員為躲避監督採取了遮擋車號牌等措施。反監督者的狡猾與反監督手段的多樣,是我們永遠不該低估的。
可見,對於公車私用這種易發生在我們身邊的腐敗現象,降低監督門檻是構建監督體系的重要一環。比如雲南永勝、安徽泗縣、湖北宜章等地,為方便群眾和媒體加強對公車的監督,在所有公車上都粘貼了醒目的公車標志和舉報電話。貼公車標識、將舉報途徑廣而告之,這些都是既簡便易行又能受到很好效果的監督手段,應該得到推廣與落實。(段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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