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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救濟路,再鋪平一點

2014-12-03 09:15:38|來源:人民日報|字號:

  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從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制等方面,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沒有救濟,就沒有權利。權利救濟的制度設計,如何真正溫暖群眾的維權路?本期“大家談”摘編了三篇來稿,作者結合自己的人生際遇思考“法治建設”與“權利救濟”的關系,觸及一些現實症結,值得傾聽。

  法治政府的建設,必然伴隨著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的過程。下期“大家談”,歡迎讀者通過身邊的法治故事,共同探討如何進一步推動政務公開,增強依法行政的約束力。

  來稿請寄:rmrbpl@163.com或傳真至(010)65368684,請注明“大家談投稿”

  ——編 者

  為務工者撐腰,從簽合同開始

  江西信豐 丁 武

  幾年前,在外打工的父親因上班摔傷了腿而住進醫院,用人單位不管不問,我連忙從500多公裡外的江西老家趕去處理。用人單位態度傲慢,我隻好去法院起訴,到法院才知道,立案需要提供証明存在勞動關系的材料。可父親沒什麼直接証據,其他工友也不願當証人。一番折騰之后,又回到與用人單位協商的原點。

  老父親的這段往事,再現了外出務工人員的權益保障困境。勞動力供大於求的現狀,決定了務工人員在用人單位面前的弱勢地位﹔背井離鄉、舉目無親,則讓外出務工人員處於孤立無援的境地。一旦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既怕用人單位找關系、走后門,又擔心從此丟掉工作,於是多數人往往選擇忍氣吞聲。

  法學家說,“大凡一切權利的前提就在於時刻都准備著去主張權利。”務工人員別心存僥幸,堅持簽訂勞務合同,以防受到侵害后陷入無據可查的困境。對政府和社會各界來說,應該營造覆蓋各個環節的權利救濟制度環境,在簽訂合同階段就為他們撐腰,別讓他們的維權路一開始就陷入泥淖。

  破關系迷信,不給權力鑽空子

  山東濟南 馬洪利

  在基層宣傳法治,常會聽到群眾反問:“當官的不守法,我們老百姓守個啥子法?”或者聽到這樣的質疑:“如果遇到事情能找關系擺平,為什麼還要找法律?”這些疑問,引人深思。

  法律的公信力,不會憑空樹立起來,關鍵要真正做到“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如果政府施政不遵守法律程序,黨員干部處理問題時缺少法治意識,群眾怎麼會奉法律為圭臬?如果“刑不上大夫”的封建思想仍然存在,法治大網總有亂鑽空子的“漏網之魚”,群眾怎麼會維權用法、辦事依法、遇事找法?法治建設不是紙上談兵、坐而論道,而是要讓群眾看到實實在在的平等、可以預期的希望。否則法律法規再健全,也是一紙空文。

  因此,涵養群眾的法治意識,暢通權利的救濟渠道,首先要杜絕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等現象。當權力之手不能隨意撕破“法治大網”,當嚴格執法在透明、公正的陽光之下進行,法治才能在群眾心中落地生根,依法治國才能有旺盛的生命力。

  用比較優勢,終結涉法涉訴訪

  江西分宜 黃 婷

  5年前,我通過公務員考試成為一名法官,一開始被分配到立案信訪大廳。那時,我最怕接涉法涉訴上訪的“活計”,因為“信訪”與“信法”的糾結,確實是兩難問題。

  其實,涉法涉訴案件如真有錯誤或瑕疵,可以通過提起上訴進行更正。但現實中,很多人寧願上訪、纏訪、鬧訪,也不願意走進法院立案大廳。究其原因,就是認為法律“不好使”,不上訪引起領導重視,問題就得不到有效解決。少數領導“息事寧人”和部分政法部門“踢皮球”的做法,也加劇了這類現象的發生。

  讓群眾信法而不信訪,就要讓法律真正管用。去年,全國政法機關將涉法涉訴信訪作為重點內容進行改革,明確“訴”與“訪”的標准與界限劃清,要求有程序瑕疵的案件,及時啟動再審等司法程序。隨著一系列改革深入推進,到訪群眾體驗到法律的“比較優勢”,涉法涉訴上訪明顯減少。這說明,隻有讓群眾切實看到法律維權的有效性,才能涵養全社會的法治信仰,進而走出“信訪不信法”的困境。

(責編:邱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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